这些军人,常年足不出营,比较单纯,也不懂人情世故,村民又是刻意结交,双方的关系进展比杜三哥想象中的要好许多。
“兄弟,你说的可都是真的?”有一名士兵抓着旁边一村民的肩膀,红着脸问道,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喝多了。
“哐当——”
被士兵抱着臂膀的这个村民突然摔碎手中的酒壶,双眼通红,流着眼泪,道:“此话难道还有假?我兄长战死,经常一同进山打猎的好朋友也战死,盗匪多次侵犯,古风村男丁去了七七八八。想当年,我们古风村多热闹啊,姑娘家从不愁嫁,上门的女婿都抢着来……”
这个村民向周围的军士诉冤,声情并茂,悲愤交加,最后嚎嚎大哭,很是伤心。
“如今天下,真的是为富不仁,为官不仁了吗?”众军士从村民口中得知古风村和附近几个村庄的遭遇,惊怒不已。
“我们日夜操练,风里来雨里去,保家卫国,官却与匪勾结,寒了兄弟们的心。”
“我本想再过两年,便要申请退伍回家,成家立业,而今要开始考虑提早了。”
“哼,还有,我们此次应当一齐进山,剿灭那些丧失天良的盗匪。”
“对,再将他们尸首挂在城墙上示众……”
经过村民一天一夜的洗脑,众军士军心动摇,不再是一个个战争工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
而此时,古风村几十里之外,一队队手持武器,身穿着厚重战甲的步兵,浩浩荡荡向古风村开进,密密麻麻,人数足有五千之数。
显然,驻守滨城的统帅已通过探子得知,骑兵军主所领的骑兵团不但未能平乱,镇杀古风村村民,反而进山剿匪去了。驻城军团高层大为愤怒,大发雷霆之下,继续遣兵前来。
“林凌那个白痴,年轻气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自作主张。哼,他根本不知道,主人永远只会喜欢一条听话的狗,而不听话的狗,再会咬人,也永远得不到重用。”五千将士当中,坐于马上的中年步兵军主,嘴角噙着冷笑,眼中有一丝幸灾乐祸。
“军主,骑兵军主年幼,在军中人缘不怎么样,不能成大事,嘿嘿,他想要再往上爬,还需要磨练多年,根本不是军主的竞争对手。”
“军主,骑兵军主林凌今年仅十六岁,自持武艺高强,能坐上骑兵军主的位置已是顶头,即便再立下战功,至多也只能增加俸禄,不能加官晋爵。”
中年步兵军主身侧亦有两名护卫,极力讨好他。
“传令下去,加速前进,一定要在一个半时辰之内赶到目的地,而后休整两刻钟,天黑之前展开行动,以雷霆手段火速剿灭乱民。”中年重步兵军主下令道,眼神狠辣,没有慈悲之色。剿灭古风村乱民,立下战功,对他的前途有莫大帮助。
古来兵将,若要升迁,加官晋爵,唯有立下战功。林凌年轻气盛,不懂仕途,错失机会,中年重步兵军主老奸巨猾,自然不肯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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