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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雁本身过目不忘,原主虽然没有达到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多看几遍,多听几遍也是会了的。因为这个家庭,还有环境的氛围,她始终都没有暴露出这个天赋。
后来被卖去了花楼,她学东西都很快。成为花楼的花魁,不仅需要出色的外表,还得会一些才艺。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至少都得涉及一些,达到能与人交流的水平。
徐芸娘满脸吃惊,见千雁看得那样认真,突然呢喃道:“可惜了,若雁儿是个男儿身……”
“嫂子,女儿身一样可以做许多事。”千雁这次抬起头来,言语非常认真,“只有我们去做,命运才有机会变得不一样。若永远是弱势的那一方,不去找改变的方法,那只能永远处于弱势中。路途或许很艰辛,但去做了肯定是不一样的。即便不能改变大环境,也能留下重重的一笔,让那些有同样想法的女字有勇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先例开得好,不缺争相模仿的人。”
徐芸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她出嫁之前是被从小教导相夫教子的。
怀着希望嫁给孟文昂,一开始也迷恋孟文昂的才华与外貌,可随着时间相处,与她想象的不一样。她没有看到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只看到了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喜欢玩乐,爱颜面的懒虫。
好在她有一个好婆婆,和一个知情达理的小姑子,平日里颇为照顾她,日子不至于那么难过。不然,不敢想象……
徐芸娘没有问千雁从前怎么不说,当时那环境,说出来好像也没什么用处。
坐在对面的少年,也是被这番话震撼,千雁的形象一下在他的心中树立起来。突然就觉得他趴在窗外听夫子讲课,不算什么很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