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豪爽地伸手嚷:“你们两个以多欺少,我投降还不行吗?平手,我们算平手!”然后他亲昵地走过来,抓着牧歌的手,扭头对着什长们哈哈大笑,姿势酷似握手的元首配合记者拍照:“牧歌兄弟把我的身体都掏空了,我应付不了姑娘啦。那就成人之美,把女俘送给自由旗的兄弟好了!我们是有原则的人,兄弟不能为了女人打架。改天我们民主旗摆酒请客,消除误会。”
民主旗的什长都是老油条,全部配合吴宇喝彩,“好!”“自由旗的兄弟快把美女俘虏带走!不收都不行!”“牧歌,你要是拒绝,就是不认吴副旗的兄弟情义了!”
光武没料到吴宇认怂都能如此果断干脆,投降、求饶洒脱利落,割地、赔款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令人叹为观止。光武顿时惊愕,暗想人中豪杰果然与众不同。
牧歌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他拔刀力战,纯粹是为了不辜负战神郑玄的赐刀之恩,他本意是不愿意得罪人的。现在吴宇这么热情,他就只好干巴巴地说:“吴兄你客气了。何须破费。不打不相识,以后还是兄弟。”
吴宇郑重地双手捧住牧歌的手,低声、沉重地私语:“牧兄,你别跟我客套虚的,我是真拿你当兄弟,武士团里我最佩服你,我才跟你说这些。你再客套,我是能看出来的,你就会寒了我的心。”
牧歌招架不住,只好低声说:“好,我不客套了。别的不说,以后一起喝酒。”他的手依旧被吴宇暖烘烘地攥着,仿佛被求婚。
吴宇继续低声私语:“你也看出来了,我以前也是夏星一个阔少,纵欲惯了,被子稀乱,房间从不收拾,内务考核总是最差的,战力榜也排第十,我真的不是军官的料,我只想过快活日子,所以就为了个女人跟你争了下面子。兄弟我有这缺点,我承认。不过我敬佩你,你是一等一的,我们一起努力,你一定前途无量。好吧?”
这话语间,才算真正把误会厘清了:吴宇大概在表示不跟牧歌争锋。
“好,行行行。我们都前途无量。”牧歌实在不擅长互吹,无法像吴宇一样瞬间取信于人。他都感觉自己的嘴巴有点笨拙了。
“那我吩咐人把女俘送到你房间去。你别担心《公约》,我会托关系帮你造册,把这女俘划成难民,户口文件也帮你造好,当做私用女仆报批,保证过审。”吴宇噼里啪啦地说一大堆,让牧歌大开眼界。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吴宇敢给部下物色泄欲工具了,原来他对程序都了如指掌。他顿时觉得,吴宇这样的人还是当朋友比较好。做敌人未免太可怕了。
“好。”牧歌只想早点摆脱他,这不知道这是他说的第几个“好”字了。
“到时候我派个什长把女仆的证明文件给你送过来。”吴宇的说话技巧很到位,又殷勤地提到了“什长”。然后他就挥别了牧歌。
光武兴奋无比:“牧歌,你真他妈给咱们自由旗长脸!你看吴宇,镀金团怎么的?官二代怎么的?在你面前跟孙子一样。”
“脸上能装孙子,总有一天能当大爷。天天装大爷,这辈子免不了当孙子。”牧歌叮咛光武,“说了多少次,吴宇很会做人,你学着点。”
光武细想一下,的确有道理。吴宇当时是露了败象,果断认输,不仅面子到位了,还显得豪爽仗义,显得胸怀宽广,让围观的人更想凑到他面前去讨便宜。这样的人,很容易迅速聚拢一批支持者。
最关键的是,吴宇成绩还贼差,内务每回都不及格,天天口若悬河地跟别人讲怎样吃喝玩乐,听得一圈人都津津有味,完美融入部下氛围。而关键时刻,吴宇还特别能抢戏,拿鸡毛当令箭,指挥牧歌好几次,还不知道是不是假传命令,总之特别有大将风范——这么一看,“什么场合该拿出什么形象”,吴宇分的很清楚。
吴宇很清楚怎样当一个官僚。而其他人还在摸索。牧歌叫光武学着点,画外音就是肯定了吴宇的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