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皓从第一次去当家教后,就在405寝室里说,这家人很有钱。凭什么他这么穷,有些人这么有钱?还怀疑他们家有非法收入来源。昨天晚上,熄灯后,他找上铺室友聊天,发了一通牢骚,说他们冤枉他,想杀了那父女俩。室友截图,贴给我了,呐。”
辅导员打开手机,让他们看,教导主任摘下眼镜,一手捧着手机,很是啧啧感慨了几声。
辅导员又把下到手机上的监控录像重播了下。办公室监控画面很糊,当事人没有来,余皓背对镜头,只是静静地站着听,没有过激举动。
教导主任忽然激动起来,说:“这是反社会人格障碍!你们看,看?尤其是把手表交出来时,那态度!明显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什么都无所谓了!”
团委书记:“如果是被冤枉的话,气头上说说,其实也还好……”
教导主任打断道:“以前档案上记录,就偷过同学东西,属于再犯了。看实际情况,实在不行就劝退吧,劝退以后,交给派出所处理,别刺激到他。”
辅导员觉得这么处理似乎有点太过简单粗暴,但也随之如释重负,其实他一直想要的,就是主任这句话。
学校教不了,去让社会教吧,进了社会以后就知道,学校有多宽容。否则万一再出现个马加爵,麻烦大发。
辅导员又说:“明天民警还会再来一次,我根据对方的调查结果,先写个申报材料吧,尽量翔实,附上派出所的笔录,让他确认以后,再签个字。”
本来这场对话已宣告结束,团委书记却忍不住最后问了一句。
“室友为什么不喜欢他?真的只是因为他比较困难?”
辅导员想了很久,最后说。
“他们说,余皓是同性恋。”
团委书记还想追问一句“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但最终她没有问出口。
“时代不一样了。”教导主任说,“这种排斥还是在的,男生之间有他们的规则,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善意地看待这点。但这件事,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什么恋都好,我觉得都没有关系。”
辅导员忙回答是的是的,于是三人就此散会。
郢市的春秋两季入选过华中十大美景,还上过《国家地理》封面,春来樱花漫天,秋去银杏遍地。华中科技教育学院僻处城北,这家三本院校自办学起,已有将近二十年,几年前还常有人来学院后山银杏谷拍婚纱照。
体育场与后山隔着一道围墙,教师家属带着小孩儿,在体育场上放风筝。秋天的下午一旦碧空如洗,阳光万丈,午睡醒来后,配上小孩的追逐打闹声当背景音,当真是让人忘却时光的大杀器。
余皓背着个鼓鼓的双肩包,穿着件冲锋衣,两手揣在衣兜里,离开宿舍楼,从操场上笔直地穿过去。
他的脸色苍白,嘴唇因长期吃素而缺乏血色。头发乱糟糟的,长了没空剪。风吹过来,露出他阴郁的侧脸,眉毛犹如两片风里的柳叶,晾着冲锋衣下那单薄的身材,在秋风里稍稍一瑟缩。
最近他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站在一段长城的高墙上,往下看,脚底是无边无际的黑暗,背后还有人在推他。
他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经过后校区,这条路将后校区一划为二,左边是六个篮球场,右边则是足球场。前段时间他每到放学时,会到足球场边上背单词,看一群大男生训练。
某个常常在这里练铁人三项的男生很醒目,一头红毛在萧瑟的冬天里充满了嚣张的生命力,除却铁人三项外,他还是院队的前锋。但今天余皓没有见到他。
他短暂地停留后,离开了田径场,面朝校园围墙,站了一会儿,然后沿着围墙,一路走向前往后山的那道围栏,转过器材室后,一个声音把他叫住了。
“喂,有火吗?借个火。”
明郎的男声响起,余皓不禁一凛。
正是那名余皓常见到的,练铁人三项的红毛男生!
此时他躲在器材室后,翻来覆去地折腾一个打火机,一头短短的、染红的头发,穿着脏兮兮的蓝色运动服,裤脚卷到了膝盖上,显然是训练刚下来。
第一次面对面说话,余皓突然发现这家伙近看了有点儿像个混混。
混混在三本院校里一抓一大把,科教学院里,大多没心念书,谈恋爱的谈恋爱,混网吧的混网吧,赌钱的赌钱,醉生梦死。余皓递给他兜里揣着的防风火机,红毛点着了,器材室后面充满了劣质烟的气味。
混混递给他一根,余皓摆手,示意不抽,只接过火机。他端详这人,混混长得痞帅痞帅的,算不上白,但皮肤很好,比余皓高了小半头,身材却不大挺拔,有股拖泥带水的社会感,眉骨上有道淡淡的疤,就是看上去不怎么爱干净,身上汗味十分冲鼻,衣服不知道几天没洗过了。
他听过他的名字,隔壁体育教育系的周昇,文绉绉的名字与明朗而清亮的声音,搭配上这副模样,总然人觉得很有反差感。上上周,余皓去学院交贫困生申请表时,这家伙正在走廊,挨团委书记苦口婆心的教育,让他把头发染回去,剃短也可以,于是他剃了个寸头。
“一股火锅味。”周昇抽了抽鼻子,说,“吃火锅去了?”
余皓没搭理他,接过火机,依旧揣在兜里,绕过器材室后离开,周昇远看了一眼,到得场边,叼着烟,将裤脚卷到膝盖,坐着看他们打篮球。
余皓离开不久后,篮球队长来了,朝周昇招手,喊道:“红毛!”
周昇把烟按在垃圾桶里,脱了运动衣,露出精壮□□的半身肌肉,上前加入了他们。
余皓走了大约十分钟,来到体育系教学楼后面与围墙中间,找到那个通往后山的洞,将背包扔过围墙,爬了过去。又沿着围墙绕回去,到了体育场正对着的山头,那里有个废弃的水泥房,门口搁着清理落叶的笊篱。
他推开铁门,房里堆了几个木箱,正中央放着个烧垃圾用的铁桶,地上铺了层破旧的褥子。
房里有两扇窗,灰蒙蒙的全是尘土,日光透过这蒙尘的玻璃窗投进水泥房中。
余皓点燃了房中的一个炉子。
火苗从炉中跃起,他坐在一旁,出神地看了会儿。若说短短的一生里,有什么遗憾,就是从没谈过一场恋爱——哪怕只是短短的几天。
从来没有,而以自己这状态,也不再奢望有。
年轻时得不到,再过几年,苟延残喘地活下去,老了以后更不会有。
他戴上耳机,用手机放了首李荣浩的《边走边唱》,掏出药瓶,吃了几颗安定片,喝下半瓶水,躺在褥子上,闭上双眼。
水泥房外,远远传来篮球场上的喝彩声,不知谁投中了个三分球,抑或抢到篮板,抑或帅气地灌篮……小孩的声音欢笑而放肆,一阵风里,满地银杏叶被卷了起来,四处飞舞。
死亡面前,一切总算平等了,生下来不能被选择,但至少可以决定,是否离开这个世界。
余皓心想,这也不失为自由与平等的其中一种体现形式。
黑暗里,他的意识渐渐远离身躯,音乐淡去,周遭突然变得清晰起来,一道巨大的城墙蜿蜒无尽,通往天际,群山耸立,世间一片漆黑。
这一天前,他无数次地设想过死后的世界,自打奶奶去世以后,他就寻找了许多死亡的传说。他不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所谓的天堂与地狱。曾有伪科学对灵魂的解释是:人的灵魂存在于高维空间中,死后身体毁灭,思想却依旧存在。
他勉强接受了这一解释,反正活着已没有盼头,死后有什么,抑或什么都没有,也未尝不能接受。但他万万没想到,他的意识在此刻尚且是清晰的,周遭环境也显得如此真实。
万里长城巍峨耸立,墙外是黑暗的深渊,其中传来低沉的吼叫,犹如有怪物在咆哮。天地苍茫,山岭起伏,渺小的他站在高达三十米的城墙顶端,成为了天地间的一个小黑点。
余皓顿时有点不知所措,他朝脚下望去,只见仿佛有什么怪物沿着城墙正在往上爬。
黑暗令他一阵头晕目眩,险些摔进黑暗里。
“活着有什么不好,为什么要寻死呢?”
突然间,背后一只冰冷的金属手抓住了他,余皓骇得大喊,一转头,下意识地往后退,面前现出身穿全副铁铠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