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嗖飞舞的子弹下雨一样撞向冲过来的鬼子。
“轰……”的一声,最前面几个骑兵已经砸在地上,隔机枪阵地还有不到七十米。
骑兵速度太快,面对突袭,后面的骑兵根本刹不住,前赴后继撞上轻机枪打过来的子弹雨。
“冲过去,对方只有轻机枪,没有重机枪,加快速度趁他们换子弹的时候杀过去!”骑兵大队长很心痛,但接下来的救援任务太重要,一秒钟也不能多耽误,握着缰绳,咬牙命令。
“杀……”
有骑兵把马刀换成马步枪,一边向前突击一边反击。
火力连开始出现伤亡,骑兵大队不断向前推进,进攻距离慢慢从八九十密缩短到五十米。
但鬼子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至少五十个骑兵连人带马一起倒在进攻路上。
“重机枪加入战斗!”火力连长果断命令。
重机枪比轻机枪火力更猛,射速更快,子弹的穿透力更强,射程也更远,更重要的是他们不用换弹匣。
只要弹药手配合得好,火力可以保持几分钟不中断,是对付骑兵的绝对杀手锏。
它们一开枪,鬼子再没办法向前推进一步。
死的人越来越多,打着打着,百米范围内的鬼子竟然被他们杀光了……
“分散……”骑兵大队长心里开始滴血,很着急叫道。
同时也意识到阻击自己的八路军并不简单。
先用轻机枪拦截,让自己轻敌。
等部队冲近了重机枪再开火,给骑兵大队长造成大量伤亡。
简单不能再简单的示弱,竟然没被自己看穿。
“长官,部队已经伤亡过半,硬冲不仅救不了第三大队,我们自己还会死在这里。”会一个中队长跑过来提醒。
“从战场两翼迂回冲过去!”大队长很快做出决定。
“为了集中火力,他们把机枪布置在一起,两翼肯定没有那么强的拦截火力。”
“我们一人带一半的部队冲杀过去,然后先救援第三大队,再掉头干掉这里的八路军,给战死的勇士们报仇。”
“轰隆隆……”
一百多个鬼子迅速分兵,大队长带了八十几个部下越冲越快,眼看就要杀到阻击部队侧翼时,熟悉的马蹄声竟然在他前面响起,越来越近。
一愣神的功夫,骑兵密密麻麻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他的视野。
“是八路军骑兵!”大队长失声叫道。
作为一个真正的骑兵军官,他肯定更愿意和骑兵交手。
中国军队就算有骑兵,也会因为粮草不足而导致战马和士兵体力比不上皇军。
再加上他们训练时间和训练方法也不如皇军这么正统,两军对冲,赢的肯定是皇军。
综合这些因素,骑兵大队长不仅不害怕,反而两眼放光。
举着马刀一边冲一边喊:“都跟我杀过去,干掉他们。让中国军队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骑兵!”
“杀给给……”
骑兵大队长太狂妄了,热血一冲上来就不管不顾,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作战因素: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现在他对迎面冲过来的骑兵一无所知,而且是仓促应战,仅凭一腔热血冲过去,想要打赢的话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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