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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桥上的小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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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一个烟酒迷茫的地方,坐在椅子摇阿摇,摇到奈何桥,桥上的小阎振臂欢迎,黑黑的大双眼,快吐的大眼正张开丑陋的邪嘴。这是什麽鬼东西,非常无趣的玩意,闪身转人,去天堂,天堂该有仙女,温柔的那里。夜色越来越迷离,朦胧的世界,分不清楚方向,不知在那里,只知摇阿摇!

这里的花真鲜美,越艳越美,花汁真甜,喝多了会死,还是照样猛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阎又来了,夜夜春风吹,这是个陷阱,永远满足不了的慾念,拼命追求,拼命去死,这是鬼的监狱,闪身再转人。

纵然有无限的可能,最致命的就是企图於无限,好奇心不只杀死猫,一将功成万骨枯,会飞的大象不能满足想像,欲求永恒是不满,小阎随侍在侧,随时随地准备好抓住找错天堂的人。

从零开始这本书里,有几个非常迷人的女孩,我最喜欢的是前任的暗黑女神凌,以上是写给她的。

这些日子,我并不存在,严格上来说是心根本不在这世界上,心跑到几个作家的世界里去,用整个意识在看,看着如旅游看着,看着,进去书里的世界,忘了正在看书的那个我,那个我不存在了,我存在书的世界里。

在公司门口前的街道抽烟,来了三个汇丰银行的女孩,她们来开发新客户,听其中一个叫田的女孩说话,我又回到这世界了,严格上来说,是我把注意力转回这人间,这女孩有独特的气质,但我注意的是她们好像才24或25岁吧!我瞬间发现我自己好像离这世间有好长一段时日,或许如寓言故事,神仙世界一天,人间一年的差别。

发现,我又分成两个我了,一个我不在这里,一个我在这里,又过了一天後,猛然发现,我完全忘记田的长像,我只记得她曾经拥有的气息,我喜欢这独立不同的韵味,更妙的是替我承办的那位女孩,我根本没记她的名字,当我再仔细看她时,发现怎麽她也挺美的,怎麽第一次见面时没去注意到,或许当时全都在想田的不同於一般人的气质,问同事们,他们也说田最吸引人。

雨天,讨人厌的天,其实与我无关,我根本没在工作,除非客户主动找我,不然我在发呆。严格上来讲我在阅读,只是不是用心在读,我的心纷歧了也杂乱了,但无所谓,呈现出不快乐也不忧愁的平淡感。

雨天,惹我厌的雨天,然而,下不下雨也管不着,听天由命,顺其自然,不,要奋战到底,至少绝对要奋力一击,不该认命,不该相信命运,就算是错也要错到底,相信自己不相信天。

一口气翻阅一堆书还会让我,失落,哈哈!爽快的意境。从一堆书中提前破关出来,我觉得自己的想像空间越来越广大,即使思想程度没提高,我明白自己某些方面进化了,但我无法说明变的是什麽,许是看待这人尘间更加一笑置之吧!

以屋主身份把一间房子交给永庆房屋卖,不是我不卖,是管理员说永庆的经纪人在找我,其实这间不是那麽好卖,因为我设定的价格稍高些,不然我早卖掉啦!刻意留一间慢慢卖,不然咬我阿!我就是打算慢慢来,反正卖不卖都没差,卖不掉就自己住哩!但谁来帮我洗衣服阿!送洗?算了,再看看吧!又不能像老k都给别人洗吧!哈哈!

朋友介绍天母星钻,估价7千万,屋主要卖8千万,哎!没一次估的准,错了,一、这不是内湖区,二、我估的是屋主要的价,哈!没错!开8千,底价7千,只是不含仲介费。

天气不错,心情跟着不错,什麽嘛!都怪天气,其实不是,是前阵子我狂读一堆书,尤其是玄幻类的,搞得我满脑子都不是这世界的东西,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不过,随着时间的偷袭,岁月的无情追杀,我不变笨也难了,这恐怖的家伙,不光是惹人厌,还充满致命的气息,我闻到光阴的溜逝!光阴的踏伐声!声声催人老化,算了,不提牠了。

ps:不管喜欢与否,多数者终身工作时代早已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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