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家里的人自然是向德勇求助。
别看德勇一副街头混混的样子,在他家亲戚眼里,那可是有本事的大人物,手眼通天。以往有点什么事,只要求到他的头上,一般都是迎刃而解,基本上没任何麻烦。
这次应该也是一样。
亲戚家里人信心满满,德勇也是信心满满。
这种小事,德大队亲自出马了,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红玉所那帮子警察,怎么也得给德大队一点面子。更何况,常大队和李民主李所也算是很不错的朋友。从本质上来说,德勇和李民主是一路货色。
都是那种直接把公权当成私权,天老大我老二的角色!
但这一回,李所却很委婉地告诉德勇,这个事,他帮不上忙。
德勇就很诧异。
这不是你们红玉所的事吗?你不是红玉所的副所长吗?怎么就帮不上忙了?我那个亲戚,犯的事也没多严重吧?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不就是灌多了点啤酒,和人打了一架,给人挂了点彩色么?
至于的吗!
结果李所就很尴尬,支支吾吾,语焉不详地做了解释,尽管李民主说得吞吞吐吐,德勇到底还是听明白了,抓人的是刑侦中队,这个事情,已经不是普通的治安案子,而是刑事案子了。刑事案子,就归刑侦中队管,而刑侦中队,则归王副所长管,李副所长有点不好插手。
事实上,自从王为成为正经八百的副所长之后,在大家伙眼里,所领导就变成了刘张王三位,至于李所,不就是三警区的警长吗?
除了三警区,他也管不到别的地方去!
上级没有把他的副所长拿掉,那是给了他最后一点面子,没有把这最后一片遮羞布直接给扯掉。
那也没什么,不就是个年轻小伙子嘛?
李所管不到,德大队可以直接去找王所。
至于直接带队抓人的张方,德勇压根就没想过要去“求他”。
什么都讲究个“对等”是吧?
张方区区一个派出所的中队长,算什么呀?
德大队去找他求情讲好话,那就实在太掉分了,德大队丢不起这个人。
找王所还差不多。
于是德大队就兴兴头头地找到了王所。
在此之前,德大队还是略略做了点功课的,对王为有个最基本的了解。据说他是整个边城市公安系统最年轻的派出所副所长,扎扎实实的正股级,一点水分都没有的。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也是正股级。在这一点上,双方算是“门当户对”。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德大队的资历比王所老得多。
至于城管局的人和派出所的人比资历是不是合适,德大队就懒得去管了。
反正德大队去找王所的时候,还是很有心理优势的。
大家都是在场面上混的人,都有一定的职务,都不大不小算是个领导,你小子是后来者,怎么也得向咱们这些“前辈”表达一定的敬意。
场面上有句话,叫“花花轿子人抬人”。
这回你给了我老德面子,将来有什么事找到我常勇,那没说的,包在我老德身上。
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是吧!
王为既然短短一年时间就能从实习生爬到副所长的实权位置上,说明什么?说明他人聪明,也懂规矩!
这个懂规矩很重要。
在场面上想往上爬,任谁都要懂规矩。
而这次交涉的结果,是德大队碰了一鼻子灰,王所一点面子都不给,甚至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德大队,觉得这个人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特么的老子认识你么?
凭什么给你那么大一面子?
把一个刑事犯罪嫌疑人直接给你放了?
你特么谁啊你!
尤其是德勇那种理所当然的神情和更加理所当然的语气,让王为完全搞不明白,德勇的底气从何而来。他是不是真的觉得自己这个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无所不能,可以一手遮天?
实话说,德勇也没想到,会在王为那里碰这么一个硬钉子,直接碰得鼻青脸肿的。
老子也不是让你白放人,不是说了请你吃饭喝酒吗?
你特么一点面子都不给也就算了,用那种轻蔑的眼神瞅着老子,是什么意思?
德大队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临走的时候,给王所撂下硬邦邦的一句话——姓王的,咱们走着瞧!
这不,机会就来了。
连德大队自己都没想到,这个机会来得这么快!
这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