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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北啜了口茶,看到顾云筝平静了一点,她拿起了笔,开始习字。
她换了砚台、笔架,笔筒里多了几支狼毫。
砚台、笔架都已显得陈旧,像是用过太久了。狼毫却是没用过的。
他走过去,敛目凝视砚台、笔架。白玉砚,铜笔架。走近了才发现,镇纸也换成了水晶的。
白玉、铜、水晶,这不是她会喜欢的搭配吧?她喜欢色泽或是材质相同相仿的,现在这几样却是完全不搭调。
他不解,凝视神色专注的她。
顾云筝感觉到了他的视线,却无从解释。现在守着的这几样文具,陪伴过萧让几年。她曾多次打趣他,用的文具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可他说,这几样用惯了,像是他的老朋友一样,舍不得厚此薄彼,不能用着这个冷落那个。
她毫不留情地奚落他,说真是没看出,我的阿让哥还是个长情的。
萧让摸了摸鼻子,说我也没想到啊,真没想到,怎么会这样。分外困惑、无辜的神色,惹得她开怀的笑。
她的阿让哥,不是她的劳什子表哥,在她心里,就是她最亲的哥哥。谁也不能取代的,待她最亲厚的阿让哥。
一面薄情,不在意云凝。
一面执拗,用这些小物件儿让自己记得萧让。
哪怕碰触就心疼,也愿意。
霍天北,这是顾云筝一辈子都不能对你说出的。
不用奇怪,不要自寻烦恼。
这与她一心一意想让章嫣过得好,是一回事。
过了很久很久,霍天北回身落座。日上三竿时,堇竹进门通禀:“夫人,侯爷,表小姐已有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