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笑道:“你十八伸两根手指干什么?以为你二十了呢。哈哈。”。
阿茂的笑声嘎然而止,“嗯?伸出两根手指不是代表十八吗?我怎么记得我问比丝多大时,她伸了两根手指,然后他爸就跟我说她十八呀。”。
雷沙和罗格听后,相对一望,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不久后,三人成为了好朋友。在军中被逼做出的事,都一笔勾消了。能一起逃出来,大家就是朋友,尤其是年轻人。
雷沙马上想到人类最愿意做的事,拉帮结伙。
他马上提意道:“这样吧,我们结为兄弟吧。就是异姓的兄弟。我们都没有正规的姓氏,正好聚在一起。”。
阿茂这时更正道:“不是的,我叫阿茂·达。只是乡下人,姓得比较简单,不是贵族而已。”。
雷沙把眼一眯,斜视着他:“那好吧,罗格大哥,我们两个结为兄弟。以后同生共死。”。
阿茂马上急了:“哎,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嘴笨。唉。”。
雷沙和罗格又笑了,就这样,三个年轻人,结成了兄弟。十八岁的阿茂当然成了大哥,而罗格当了老二,虽然这个称号不太好听,但三人之中,他的能耐最大。
雷沙说自己十四,实际才十岁,但他的知识,却比两个人类,更人类。
来到了草坪之后,果然现了一大群长着两只弯角的长毛马。这是一种普通野兽,由于没有魔兽那样的强大攻击力,它们只能群集在一起,以共抗外敌。当然,以草为食的它们,最主要的生存手段还是跑。
雷沙看着一头头足有三四百斤的大角马,叹气道:“唉,要是养了只老虎就好了。这些家伙这么大块头,怎么抓呀?”。
阿茂笑道:“放心,大哥我打架不太在行,但说到狩猎。嘿嘿,我可是暗方山最好的猎手.....的徒弟。”。
喘了老大一口气,阿茂说出了真话。雷沙和罗格也鄙视了他一下。
而之后阿茂的表现,证明了他的确是名师出高徒。
只见他慢慢的弯身走近了马群,边走,边拔着草。当还剩下十几米时,突然间有的马现了他。
“唔~”一声叫之后,所有的角马开始向相反的方向跑。
但阿茂早有准备,他两步就跨到了最近的一匹马身后。两只大手各拉住一条马腿。两臂一较力,大喊一声:“给我趴下吧!”。
一匹四百来斤重的大角马,就直接被他放倒在地。紧接着,他一起身压在了马身上。抬手勒住了马的脖子。左右一晃,‘咔嚓’一声,角马的脖子断了。
雷沙看到了这一幕,更是对罗格的脖子起了好奇心。看罗格也就两百多斤,凭他的小脖子,要跟角马比,可是差远了。当时怎么就没勒断呢?
阿茂的手艺真是一流,几下就收拾了马的尸体,拉着能吃的部份走到了有树的地方。
当天晚上的烧肉,实在没有雷沙家里的好吃。但是,在饿肚子的时候,能吃到肉,已经是一件幸福的事了。
到了晚上,雷沙被两个大家伙挤在了中间。他们的身子像两堵墙一样把寒冷的夜风都挡在了外面。雷沙躺在土地上,感受着他们的温暖,却睡不着觉。
“大哥,二哥,给我讲讲你们的事吧。我从小被兽人抓去,对人类世界还不太了解呢。”雷沙看着星星说道。
罗格叹了口气:“唉!我的命也不太好,从小一直被人收养。出了门,说要当个大将军,为国效力,然后回村里报答乡亲们的养育之恩。可我刚出门不久,就听说村子被强盗给洗劫了,一个活口都没留。这些可恶的强盗,国难当头,他们还杀自己人。接着,我到军中,却让我当小兵。我一个人打十个,打赢了说好要让我当大将的。但打完之后,却围上来数百弓箭手。两个骑士级别的团长,亲自将我扣起来,送到了比斗场。天天杀人,为他们取乐”。
阿茂一翻身,看着天幸福的说:“那可能就我最幸福了。我从小就是寨里的骄子。人人都说我将来会当个大将军。寨里最漂亮的姑娘也成了我的新娘,虽然她比我大一岁,但我仍然觉得她娇小可人。”。
雷沙打断道:“跟你比起来,好像没有不娇小的姑娘吧。”。
阿茂继续道:“别乱说,她是真的很娇小可人。到了你就知道了,她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她让我出来参军,还答应照顾好我爸爸,让我不要顾家里,争出一口气来。后来的,就跟罗格差不多了,只不过我没挑官衔,也被抓了起来,说我一身蛮肉,就是为了斗技而生的。”。
雷沙听来听去,都觉得不对劲。他们的命运,怎么比兽人都要惨呢?原来他看到的书中,说的都是些美好的爱情,真挚的友情,温馨的亲情。怎么自己遇到的都是这么不近人情?
三个人聊着聊着,进入了梦乡。
他们总算是脱离了被当斗狗的日子,但他们的恶梦,还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