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啦!”柳絮飞扬的母亲以为在喊叫,只要听到喊叫名字就答应一声。
农村老太太吗,哪儿知道法庭的规矩,接着喊冤诉苦,“冤枉啊!俺闺女死的冤枉,请求法院惩处杀死俺闺女的凶手,为死去的女儿报仇。”
审判长庄伟严并没回答,并征求原告柳絮的意见,“请原告看看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中,哪一位对本案审判有影响?原告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申请回避。”
这时,合议庭成员一个个站起,自报姓名和担当本次审判的责任。
原告柳絮立即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一个个过目,从头至尾看了一遍。这些法官们自己一个都不认得,当即摇了摇头回答:“没有,不需要申请回避,”
紧接着,审判长庄伟严再次喊叫一声,“被告翱翔雄鹰!”
“哎!”翱翔雄鹰有气无力的答应一声,继续耷拉着脑袋,半睁半闭眼睛嘟哝着;“她死了!是我打死的……”
“知道,知道。”审判长庄伟严并没说出,他看了看被告,态度老实,说明致死人命供认不韪,至于姿势吗,只要不扰乱法庭,没必要责怪被告人的姿势,因为,站在被告席上,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好像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似的。
可是,还必须告知嫌疑人,法律给于翱翔雄鹰的权利,“被告享有辩护权利,听到对不服的事实,有权利为自己辩护。”
“她死了,是我打死的……”翱翔雄鹰接了一句。
这一句,让法官们和旁听观众听来,态度确实老实,有悔改之意,因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韪,口口声声承认,好像不需要辩护似的。
审判长庄伟严点了点头,尽管如此,还是按照法律审判程序进行审判,“下面有公诉人章华明宣读起诉书。”
这时,公诉人章华明站起身来,宣读起诉书;“原告:柳絮,女,现年六十一岁。住所地:竹根县西郊村农家大院。
被告:鳌祥鹰,现用名翱翔雄鹰,男,现年二十四岁。住所地:中州市花园小区,八零九零一栋、八单元,四一六八室。
案由:故意伤害案。
诉讼请求:原告柳絮,请求法庭为被害女儿柳絮飞扬伸冤。宣读完毕。”
审判长庄伟严接着宣布:“下面有公诉人,继续对被告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公诉人章华明再次站起身来,先说出事实和理由:“被告鳌祥鹰与被害人柳絮飞扬本是一对恋人,因为一些琐事,造成柳絮飞扬失去感情,提出断绝关系,遭到被告鳌祥鹰的拒绝。晚上二人在北湖鱼池旁的一间茅屋内商量分手一事,生争执,被告翱翔雄鹰随起歹意,拿起早已备好的木棒。从背后照其头部猛击,致使柳絮飞扬当场被打死。犯下故意杀人罪,”公诉人章华明宣读完毕。
审判长庄伟严当庭询问被告鳌祥鹰;“你对上述指控有何异议?”
被告翱翔雄鹰点了点头,承认事实,“她死了,是我打死的。”
继续半闭着眼睛,无精打采地嘟囔着。他不做任何反驳,态度十分老实。让审判庭内的所有观众看来,愿意伏法,同意向被害人承担法律责任,对所指控的事实全部招认。
审判长庄伟严见被告鳌祥鹰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韪。但,彼着对被告负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要求。还是当庭宣布,“下面进行被告鳌祥鹰“故意伤害案”现场辩论和取证,”
这时,辩护人戴理仁先举手,因为,他兼负着被告鳌祥鹰的无罪辩护的责任。当事人翱翔雄鹰没有提出要辩护人一事,可是,法庭为了完善程序,特为鳌祥鹰指定辩护人戴理仁。
“辩护人有何异议?”审判长庄伟严本来要按照程序,有公诉人章华明进行案件调查说明,见辩护人戴理仁举手,即同意先言,这样对鳌祥鹰的案件审理有一定的好处,随点头同意,“可以对被告进行无罪辩护,”
辩护人戴理仁立即站起身来,对鳌祥鹰故意伤害案提出三大质疑,要求公诉人章华明举证并解释,“第一点质疑;有谁能证明被告翱翔雄鹰和被害人柳絮飞扬去过北旧湖茅屋?第二点质疑;既然翱翔雄鹰和被害人柳絮飞扬是一对恋人,为什么要杀死她?理由是什么,公诉书上说,失去感情,有谁证明他们失去感情?有哪些表现?第三点质疑;有何证据,确定杀害柳絮飞扬的凶手就是翱翔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