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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共同社基地。
共同社的基地是在兴山西北40多公里的一处山间台地上,原本是一家土匪的老巢,被共同社车飞之后,自然就换了主人。
这处台地的山顶俯视类似“丁”字型,面积差不多有五平方公里。山顶地势原本就比较平坦,被共同社看中后,又用炸药炸掉了那些凸起的小山包,填平了上面凹地,生生打造出一个山顶平地。搞定兴山县后,共同社就在附近雇用了几千民夫,在台地上大兴土木。为了建材,还专门开了个水泥厂和石灰窑。
由于大量使用了钢筋、水泥,而木材、石材更是就地取材,工钱又给得足,建设速度极快,3个多月下来,主要建筑已经修得差不多了。
此时,刚刚装修好,墙上石灰水还没干透的会议室里,坐着一众共同社连级以上军官。文德嗣为了吃掉来袭的湖北新军,除了基地驻扎的1个步兵团、一个炮兵营,又从附近地区调来了2个步兵团。总兵力上升到了12000人。
共同社现在的兵力、装备、训练、经验、情报乃至战术,都全面超越对手,更不用说还有地利和人和,再加上战士们那些毫无节操的鬼主意,要是这样还打不赢,罗西社长也可以去找块豆腐碰死算了。
所以他们现在开会的内容,倒是和来犯的湖北新军没多少关系。
第七步兵团战斗工兵连长易大毛正在发言,他一脸激动的说道“……社长同志,我不明白,我们打荆门的时候为什么要撤退?那个荆门城我们明明可以打下来的,守城的巡防营都快被我们打光了,最多还要半天我们就能解放荆门……”
易大毛同志不是生化人,是本时空土著中少有成为共同社中级军官的人(现在共同社军队最大的编制就是团,所以连长也算中级军官了)。
易大毛原来是唐山开平煤矿的爆破工,一手炸药玩得极溜。在义和团起事的时候,他也跟着义和团的大师兄们折腾过几天,义和团失败之后,他就跑回唐山去了。后来,开平煤矿被英国人夺了去,易大毛这个愤青对此极为不满,因为他擅长玩炸药,就组织了一个炸弹队,炸死了前来接收煤矿的2个英国人和还有几个阿三跟班。这家伙眼见捅了大篓子,也后怕起来,就赶紧跑路到了河南。在河南宅了一阵觉得还是不放心就跑南方投亲,结果遇到去年的大洪水,流落到了重庆。
重庆这边的矿山还没有大规模开发,那些小打小闹的矿主也没有炸药给他玩儿。好在他在唐山矿上还学了手电工的本事,仗着自己会一点儿电工,就跑到重庆烛川电灯有限公司毛遂自荐当了个电工。(烛川公司是重庆第一家发电厂,因为星科公司的热球机和发电设备大量发售,烛川公司因此比原时空提前了2年成立。)
但这家伙人品极差,有个在唐山负责这案子的捕头来重庆公干,有天上街就无巧不巧的遇见从烛川公司下班的易大毛,那名捕头是京津唐一带有名的六扇门老手,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一眼就把这个恐怖分子认出来了,立即上前缉捕。易大毛靠着比刚到重庆的捕头熟悉道路,险险逃脱了追捕。
但是第二天,他的通缉令就贴得满城都是。地方官不得不重视,被他炸死的人里面有2个正牌英国人,据说有个死鬼还是驻华公使七歪八拐的亲戚,这可是泼天大案了,清廷是给英国人拍胸脯保证,一定要抓到他易大毛来凌迟处死,给尊贵的英国老爷一个交代。
也幸亏易大毛机警,逃脱追捕后,回家带上财物细软,直接找了户船家送自己过了嘉陵江,要不到了第二天他连城都出不了。不过,现在除了通往北面合川县的道路,其他方向的道路都被封锁了。至于合川县,那就在华蓥山下呀,那可是兀匪的地盘,连官府都不敢去惹的大怪兽。
这下子易大毛算是走投无路了,他心想:卧槽泥马拉戈壁,这个狗日的大清国真踏马的不是玩意儿,老子不就是炸死了几个抢矿的洋鬼子吗?这是给你们出气呢!亏老子以前还“扶清灭洋”呢,爷都躲到重庆了还不放过,还要凌迟了老子去跪舔洋鬼子!这真是婶婶能忍,叔叔也不能忍啊!好,你们既然容不下爷,爷就投兀匪去!
于是,他干脆心一横,把辫子一绞,又剃了个大光头(他听说兀匪都是光头),就跑到华蓥山投靠“兀匪”去了。他之前在重庆上班的时候,对这股“兀匪”也有些了解。知道这是一股“颇有古风”的土匪,据说他们喊出“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专门劫富济贫、锄强扶弱,比戏文里的“梁山好汉”还强得多,“梁山好汉”可没给屁民们分田地呢。
易大毛没想到的是,在“兀匪”的地盘里,居然比官府的戒备还严,刚刚才进入合川县境内,就遇到一个兀匪的路卡,当时就被拦住查询。易大毛也没隐瞒,这么大案子也隐瞒不了,就把自己的事情说了一遍,带队的排长就让两个战士去县城里面的公关部报道。
好笑的是,现在合川县除了县城还在朝廷手里,城外早就是兀匪撒欢的地方了。好在兀匪们和官府有默契,“只要你们不来惹老子,老子也不来攻城”,所以道路还是畅通的,但官府已经不敢管了,连收过路费的路卡都变成了兀匪的巡查哨。当地官府与共同社是以一种很神奇的状态和平共处着,双方都假装对方不存在,各干各的。
哎,事实上就连合川县城也只是名义上还属于朝廷,打不打下来都没什么区别了。城里的治安、防务等职能,全都被共同社接管了。城门口执勤的那队士兵,就是共同社的,他们甚至连掩饰都懒得做,直接穿着共同社的军服执勤,配合着城头上插着的大清龙旗,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