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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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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掰着手指说,“乔深,张的俊美,身世好,家教好,他是北大医学院的,学历顶尖,并且,他现在很有钱,演戏又好,大家当然喜欢他!”

勋暮生有些困惑,“有钱?他有钱?”

我看着他,“He is rich, norot creepy rick like you.”

勋暮生斜睨着我,“这件事,你想怎么做?”

我学着徐樱桃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它去吧。”

他摇头,“不行,这个时候,你不能闹丑闻。这样,你把告诉Simon张,这件事,终究是他工作不力,他自己处理。”

我,“你让他怎么处理?”

勋暮生一挑眉,“还能怎么处理?实话实说!”

我,“你这是逼Simon张强行出柜!”

勋暮生,“是有怎么样?”

我,“这不可以!咱们这个环境对Gay太不公平,他有可能失去一切,他还有300万的房贷没有还呢!”

勋暮生喝了一口清水,嘴唇边上淡淡的湿润,柔和他原先的唇色,竟然TMD有一丝魅惑!

他,“I am sorry, did I start that sentence with the words,if it please my princess??”

这就是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

“还有。”勋暮生说,“最近把你的工作停了,就在公司,哪里也不要去。”

我,“为什么?”

“因为,你被冷藏了。”

勋暮生如是说。

Simon张在媒体面前很冷静的把那天的事情,从头到尾讲述明白,唯一没有透露的就是小雨是谁。

因为小雨是圈外人,没有这么强悍的承受能力,所以绝对不可以让媒体知道他的事情,不然对他和他身边的朋友也是伤害。一个普通人,是无法承受聚光灯的BBQ的。谁知道,就在媒体发布会现场,小雨却来了,他在聚光灯和各种长枪短炮面前,径自走向中央的Simon张,然后沉默的站在他身后。

在我站立的这个角度,都能看到Simon好像烟圈有些发红,说话的声线有些不自然。最后,他们是十指相扣走出去的,媒体居然自发给他们让开了一条路,就好像摩西分开了红海。

第二天,媒体刊登出去的照片,还是把小雨的脸给打上了模糊,给隐去了。

我被停掉了工作,有些无所事事,就跑到廖安的工作室找她吃午饭。

廖安涂满猩红色蔻丹的手指夹着蓝莓味道的香烟,一张犹如面具一般的浓妆面孔在烟雾中若隐若现,“看来,咱们的媒体还是有道德底线的,罪不及家人,祸不及父母,不错!那么,爱丽丝,你推掉了《战国》的角色,ET谁来接棒?”

她的办公室在一座100多层的大楼最顶端,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奥运村。

面向蓝天,春暖花开。

我看着玻璃外面说,“萧容。”

廖安哦了一声,“你们的ET的小老板娘啊~~~~~~~~~”

这几天萧容越发的风光了。

她拿下了《战国》第一女主角的合约,在新闻发布会上,她披挂高定礼服,戴着卡地亚的珠宝,踩着红底鞋,在镜头面前摇曳生姿。

我和Simon张在办公室看电视。

Simon张和我一样,也赋闲了,他在我面前甜蜜蜜的给小雨讲完电话,又隔着电话给了他一个飞吻,才和我一起看电视。

“小艾……”

我扭头,“什么?”

“我想在房产证上写上小雨的名字。”

都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真正终成眷属的有几个?

不是爱的人不对,就是遇到的时间不对。可是等到人对了,时间也对了,北京的房价这个怪兽足以打碎所有温情,那些懵懂时代的山盟海誓面对房价就成了残花败柳。

我看着Simon张的眼睛,竟然很感动。

我憧憬着,“我也想找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可是把我的名字写进房产证。钱不要太多,够用就好,弄一辆好一些的SUV,周末假日可以到郊外BBQ。”

现在公司里面的人把萧容奉若神明,连她去片场的保姆车都是新买的梅塞德斯,据说价值200万。她戴出去的每条项链,拿着的每一个包包,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成了大家八卦的源泉,我怀疑她已经成为ET的fashion icon.

这不,她从外面回来了,办公楼底下居然有骚动,几个小妹赶紧下楼,跑过去接过她助理手中的化妆箱,还有人专门从二楼跑下去给她按电梯按钮的。

太牛B了!

我忽然问Simon张,“你看过清末的一个吴语小说《海上花》吗?”

“看过,不太记得了。”

我,“讲的是清末上海滩那些长三堂子。就是顶级女昌女支。她们在富商名流的社交圈里面很有地位,都要被称为‘先生’的。那个时代,只有很有地位的女人才能被叫做先生,孙夫人宋庆龄就被叫先生。那些‘先生’被客人点了,叫出局,也是精心装扮,珠宝华服,出去社交,和现在的我们居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被Simon瞥了白眼,“你是说自己的风尘女子,还是说我是大茶壶啊!”

我,“好像在万恶的旧社会,我们这样的就是风尘女子啊!”

Simon,“所以,我们才要翻身干革命,起来把歌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们好喜欢……”

我收到了惊吓。

下次绝对对他的歌声,敬谢不敏。

这天,应勋暮生的要求,造型师把我弄了一个名媛造型。

头发用卷发棒弄卷了一些,绑好,然后挑了一身手工真丝的套装,长裤,上衣却有些稍微泡泡袖,显得不那么正式,然后不可免俗的就是珍珠项链、香奈儿的菱格纹包包和一双很淑女却有10公分高跟的鞋子。

勋暮生今天也学了他四哥的排场,只不过不是宾利的保镖车外加迈巴赫,而是一水儿的黑色梅赛德斯,前后一排6辆车子,上高速出城的时候组成整齐的一队,开着双闪。今天,勋暮生自己穿的也很不一样,黑色竖纹的手工西装,让他在我眼中显得很陌生。

我和他都是坐在后面的位子上,前面自然有司机开车,副驾上坐着一个保镖一样的男人。

我问他,“这是做什么?”

勋暮生,“回老家。”

我,“……”

你老家不是在纽约吗?

“我爷爷当年背井离乡,远走美国,又因为做生意,走过全世界不少地方,可一直到他死,他都把那里当做是老家的。”

我,“哪里啊?”

勋暮生,“燕城。”

燕城,那也是我的家乡,生我、养我的土地,还是我爷爷、父亲,还有我幼年的乐园和天堂。我去英国读书之前,一直都住在燕城。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城市,只是一个北方的小城,却是与我血脉相连的地方。

曾经,我爷爷说过,他生是燕城的人,死是燕城的鬼。

很多很多年前,上个世纪,上个人生,那个时候,北平和平起义前夕,共\产\党重兵围城,我爷爷在南郊机场送走他一生挚友,他谢绝了与他共同离开这个国家,就是因为他说自己生死都属于燕城。

我父亲也这样说过,他生是燕城的人,死是燕城的鬼。

他们说,我也是。

可是我明白的太晚了。

当时年少,心太大,梦想太多,从伦敦开始,走过很多地方,总以为自己已经不再属于那个落后的小城,谁想到现在,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曾经我以为,自己,一生再也不会踏上燕城的土地,因为我已经与苏离这个身份彻底的割裂了。

只是,人怎么也无法抵挡命运背后这双翻云覆雨手。

今天,勋暮生带我回来了。

然后,一只手握住我放在膝盖的手。

我抽了两下,没有抽出手指。

勋暮生的手心很热,有炽热的感觉。他不说话,也不看我,就这样握着。

我看着车子玻璃上模糊而飞速后退的风景,一条熟悉而陌生的路,像是回家,又像是新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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