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歌声落下了,苏瑾忽然快步向小树林走去,李钰也紧紧的跟上。
秦歌将这首《老男孩》弹唱了一遍,闭上眼睛默默的回味着,苏瑾和李钰远远的看见了,苏瑾就要走过去,李钰忽然拉住她,小声道:“先别急,他好像正在酝酿情感,看来刚刚那首歌是他即兴创作的。”
苏瑾惊讶道:“即兴创作的?这人这么厉害?”
李钰点头,眼睛一直盯着秦歌,道:“这是一个天才。”
秦歌没有注意到两人,他慢慢的睁开了双眼,手指下意识的拨着琴弦,一阵熟悉的旋律顿时传入两人耳朵里。
秦歌还想再唱一遍,只是这一次,他直接进入了副歌部分。
转眼过去
多年时间
多少离合悲欢
曾经志在四方少年
羡慕南飞的雁
各自奔前程的身影
匆匆渐行渐远
未来在哪里平凡
啊谁给我答案
……
秦歌唱着这首熟悉的歌,心中感慨万分,他高中毕业之后,因为高考的成绩原因,连三本都上不了,最后还是爸妈花钱把他送进了体校。
在体校里,他认识了几个兄弟,以及那个她。
秦歌的大学生涯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而从大学毕业之后,秦歌步入社会,他迅速的被社会这个大染缸包围,一时半会无法适应。
那个时候,他就像一只没有方向的大雁,不知道该去向何处。
“太好听了,真的是太好听了。”李钰不断的赞叹着,然后肯定道:“这首歌一定是原创,我敢确定。”
苏瑾望着那个坐在树下的长椅上,抱着吉他弹唱的秦歌,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这个弹唱的男人看上去很年轻,但是却给苏瑾一种沧桑孤独的感觉。
苏瑾已经快步的走了上去,李钰赶紧跟了上去。
秦歌从旁边拿起吉他包,正要收拾收拾回家的时候,忽然发现,面前多了一男一女两个人。
秦歌的眼睛落在女人身上,慢慢的打量着。
这个女人很漂亮,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秦歌能给她打九分。
女人身后的男人,长得倒是不丑,就是矮了点。
秦歌从女人的眼睛里看见了火热与激动,心中纳闷,心道这妞咋光天化日的就犯花痴了?难道哥们的长相已经达到了可以千里之外吸引美女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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