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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感叹:“这孩子算是完了,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千缈问:“你最早看到她,是什么时候?”
“也不太久,半年前吧,那天晚上全公司的人都戒严了,说是有个逃犯混进了大楼内,整整找了一天一夜啊,才把她给找出来,当时她就在公司的停车场内徒手挖出了一个坑,一双手都是血,可她竟然不哭不喊,跟没有知觉似的。
再后来吧,这件事明朗了,她不是个逃犯,只是一个傻子,一个对这里有莫名痴恋的傻子,赶都赶不走。
但是傻归傻,身手却很好,于是上级就想做件好事,给她分配点工作去做,就给了她一个保安的闲职,专门看守停车场周边,说起来,就是我的同事,她也就这件事能听进去,给了回应,这一留,就留了半年。”
“她的车子和枪,是谁给的?”
“枪是她从精神病院里抢出来的,车子是公司的。”
“她现在住在哪里?”
保安指了一下大厦对面的住宅区:“喏,那边,也是公司给她租的,其实她很多时候都挺正常的,就是不爱说话,再加上刚才那个莫名奇妙的行为,才被人当成傻子。”
千缈垂眸深思。
大叔说道:“姑娘,你要是她的家人的话,就多跟她说说话吧,兴许有用呢,我是真的好奇她为什么一定要回到这里,啧,太奇怪了。”
“她当日挖坑的地方,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你看那个做什么?都填上了!”
千缈声音清浅:“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