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我一起回去吧,”程时笑开来,“我先送你回蜜糖里,最好……还能给我弄点宵夜?”
……这真是典型的给点阳光就灿烂。难道他吃定了自己不会拒绝他?
现在换了宋蜜糖懊恼,她发誓,刚刚说的关心的话,纯粹是出于习惯,以前她总是这样唠唠叨叨地叮嘱他,结果习惯了,一出口就是这么柔和的语气。
这一定让他误会什么了!
“蜜糖?”程时心里特别想早早离开这个冷死人的地方,但她不动,他就不能表现得太着急,想伸手拉她,却怕被她推开,只好试探着问:“现在回去?好不好?”
宋蜜糖一阵懊恼,却又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整治整治他,让他以后不要骗自己,不要听俞子晋的瞎指挥。
可是看他这样……完全不开窍嘛!
“算了,回去吧,”宋蜜糖泄气,从江边台阶往下走,回头招呼程时,“别傻站着了,快走吧!”
此时,背后突然有人抓住了她的肩,紧接着一个凉凉的、薄薄的东西抵住了她的脖子。
——那是刀。
宋蜜糖的眼睛蓦地睁大。
“程时!”她脑子一片空白,下意识惊叫出声。因此她清清楚楚看见,程时的脑袋上抵着一个盒状的黑色物体,像是电击器一类,他背后站着的人带着口罩,听见她喊叫出声,抬眼瞪她,目露凶光。
“叫什么叫,再叫,割断你的喉咙!”和程时一样,宋蜜糖的双手被后头拿着匕首的人反剪住,那人低低警告她:“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手机,钱包,全部,快!”说完他又将匕首往她脖子上抵了抵。
“别动她,”程时猛地低喝,“值钱的东西都在我这里,但我的手被你们抓住了,不好拿。”
劫匪的目光在程时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他腰间那条爱马仕标记的皮带上。劫匪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但他知道这个标记的东西很贵。相比之下,宋蜜糖今天这一身普普通通,打扮随意,羽绒服也就是商场打折买来的货,确实不如程时露财。
“哟,看来是肥羊啊,今天要赚,”宋蜜糖听见背后那人笑了一声,那人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混着他的鼻息撒出来,令她几欲作呕。
“行,松开,让他拿。”
劫匪命令两人蹲下,然后才松了他的手,程时双手一得自由,立即沉声道:“别怕。”
劫匪二号不耐烦了:“快点!叽歪个屁!信不信老子电死你!”
程时从外套口袋里慢慢掏出钱包,劫匪又道:“手机、衣服、皮带、全脱下来!”
冰凉的刀尖抵着她,宋蜜糖觉得浑身都冷起来,冷入骨髓。那一刹那,她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被人贩子卖到山中,养父母拿刀逼着她干活的情形。
眼睁睁地看着程时以那样屈辱的姿势,蹲在地上老实掏钱,她的眼泪居然一下子涌了上来,声音也不自觉地带了颤抖:“程时……”
“说了不许说话!”劫匪好不怜香惜玉,踹她一脚,另一只空下来的手居然还在她脸上抹了一把,啧啧道:“妞皮肤挺好,细滑细滑,啊?”
程时的目光骤然一冷。
此时,因为腰带不好解,他已经站了起来,不顾劫匪的催促,慢慢解着。
“程时……”宋蜜糖抖着声音叫他:“都怪我……”
程时低头,不回答,也没有看她。他正在专心致志把皮带弄下来,动作稍嫌缓慢,当皮带还有最后三分之一就要离开裤腰的时候,他忽然道:“路过的地方有执勤亭。”
什、什么?
“啊!”忽然一声惨叫。
“臭小子敢耍花招,我电……啊!”
“靠,老子捅死你!”
“快跑!”
——程时的两个字像有魔力一般,宋蜜糖的束缚一解,立即不要命地往前跑。寒风凛冽,刮在人的脸上生疼,她穿的那么多,却一点不觉得风有多冷,衣服有多累赘。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跑那么快,只知道一直往前跑,不要停。脑海里不断重复放着程时猛地往后一踹,然后扑过来拿皮带勒住自己后头那人、最后被那两人团团围住的场面,她的牙齿和嘴唇在不自觉地颤抖着,脚下却跑得更快。
这种冷死人的天气,大晚上一个人呆执勤亭,又没有电视看,老王觉得实在是很无聊。
正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哈欠连连,大门突然被人砸的砰砰响,外头有个女人的声音,像不要命一样嚎:“快开门,前头有人抢劫,要杀人!开门,开门啊!”
听见“杀人”,老王心头一凛,提着电警棍跑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个脸上冻得通红的姑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声音都在抖:“快,快跟我走!”
“你等会,我再拿点家伙,还得通知一下巡逻队,”老王往屋里跑,“一会就好,稍等。”
谁知那姑娘却扑过来拽他的警棍:“来不及的!来不及的!”
“诶,诶,姑娘你等会!别动这玩意,危险啊!”突然被人抢了家伙,也就是瞬间发生的事情,老王压根没有准备,愣了一下,紧接着就抄起另一根警棍往外跑,边跑边打手机通知巡逻队过来。他肚子有点鼓,早年保持的好身材早不见了,跑得气喘吁吁,前头那姑娘速度贼快,他压根追不上,只好大喊来助长声势:“警察,警察,抢劫的通通不许动!”
作者有话要说:英雄救美神马的,最老套最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