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绕着大学城行驶一圈后,便往紫园开去。
英婶在杜家工作了几十年,从杜清威在世时,她就当管家了。这不听说男主人回国了,便让佣人备好了丰盛的饭菜,自己则在大门口翘首岂盼。
商务车里分别下来杜冽与连漪,司机则到车后箱拿行李,英婶好像知道女主人不回家吃饭,见到杜冽与连漪一起回来时,并不觉得奇怪。她吩咐好司机将行李拿上楼,并对俩人说:“饭菜都准备好了。”
连漪住在杜家的这几天,英婶帮衬了她不少,所以对待这个管家十分有礼,她轻笑说:“我上楼换件衣服就下来。”
杜冽并无回应,双手插着裤袋径直上楼去,他的卧室就在连漪的正对面,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在各自卧室的门口,客气地点点头后方才进了各自的卧室。
连漪换上白色休闲T恤,蓝色牛仔短裤,将头发梳成马尾辫。她活蹦乱跳地下了楼,却见杜冽正坐在大厅的真皮沙发上看报,此时的他不再西装革履,而是身着一套黑色休闲运动衣,整个人看起来神清气爽,比方才年轻活力多了。
她侧首往餐厅一看,英婶正张罗着佣人上菜,这主人家还在看报呢,她怎么好意思先过去坐下。可是偌大的厅只有杜冽一人,且他的态度有些冷,她有点怕他,自然也不敢过去和他说话。想想如果在北京家里,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怎么会沦落到吃饭都要开人脸色的地步,这么想着她竟觉得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就在她站也不是走也不是的时候,一条白色肉滚滚的比熊犬在她脚边趴着。
“熊宝,你怎么在这里?”她蹲下身轻昵地叫着,因为快开饭了,她又洗了手所以只是看着,没有往它身上摸。
熊宝是林美惠养了两年的宠物,雪白的毛,毛茸茸的耳朵,蓬松的尾巴,体型小巧,脖子处戴着粉色蝴蝶结,样子可爱无比。
她逗了一会儿熊宝后,便听到英婶从餐厅里出来说:“少爷,连小姐开饭了。”
连漪未来杜家住时,母亲林美莲曾经嘱咐过她,杜家是大户,住在那里言行举止一定要得体,不能让人家小看了连家的女儿。她将母亲的劝导记得十分牢,所以不敢先走进餐厅,待看到杜冽放下报纸,走到卫生间洗手,高大的身躯缓缓向餐厅迈步时,她才敢跨出左脚,也不敢与他并行,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
用餐时,她更加小心了,看到他动起筷子,她才敢开吃。杜家的食谱极其讲究,荤素搭配,营养圴衡,所以每道菜都是精心配制过的。就是这样让她觉得更不自在,每道菜像珍宝似的,搞得她都不敢多吃,只吃那么一小口。
杜冽平时就不爱说话,吃饭的时候更不会说话,他吃得快,在拿纸巾擦试嘴角的时候,冷不防看了连漪好几眼,这个小姑娘长得不是一般的漂亮,就连吃饭的样子也很好看。红嫩嫩的唇微微兮动,一张一合之间呼吸均匀,小心地咀嚼着菜,就是那双眼睛不敢抬起来看他,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他甚至羡慕起她嘴里的菜,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她口腔里游荡。
见她吃得差不多了,他才开口说第一句话:“你平时都吃这么少吗?”
连漪的性子单纯,也不想掩饰心里的真实想法开口便应:“我平时挺能吃的,是因为你长得高大威猛,像一座山似的,把我压得没有了食欲。”
杜冽阴沉的眸子渐渐染上了笑意,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种减肥的功效。
“以后多吃一点。”他打量了她一番说:“吃饭时你把我当一棵树就好。”说完起身,在经过她身边时,不轻易转过头,正好看到她白嫩嫩的后颈,原本还想多和她说会儿,一想到‘来日方长’这个词便收回目光,上楼去了。
连漪听他说把他当成一棵树,脑海里立马闪现一棵挂着红色钞票的树。是呀,他可是大富商一个,真要把他比作树,那就是一棵摇钱树,只要他的手指动这么轻轻一挥,树上就会掉下巨款。
这么一想,她在心里偷笑,以后吃饭时想他是一棵摇钱树,食欲一定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