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想吻下来,亦绾却一骨碌跳了起来,指了指阳台上那个不省事的丫头小心翼翼地说道,“那个,我先走了。”
姚丞昊被她弄得心神荡漾的,半晌才回过神来,拿起靠椅上的外套说道,“这么晚了,我开车送你回去。”
亦绾连忙摆手笑着说道,“那哪能啊,反正我住的地方离这不远,走走就回去了。”
姚丞昊诧异地盯着亦绾老半晌,亦绾以前公司的宿舍离这最少有二十多站的路程,亦绾知道他要问,所以就先说了,“那天宿舍停电,我点了蜡烛,不小心烧到了被子上,还好没有引起火灾,只是我觉得还是不要让经理为难,所以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的单身公寓,除了房租贵了一点,其他倒也方便的很。”如此惊心动魄的场面,亦绾却只是轻描淡写地像在拉家常。
姚丞昊只是问她伤着没有,还有如果真的觉得生活有些吃力的话干脆就搬到他的那栋公寓得了。他在城东有一栋私人的复式公寓楼,在那样寸土寸金的地段。亦绾只是摇了摇头,嘱咐他好好养病,不许胡思乱想。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亦绾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轻轻地摩挲着手腕上被火灼伤的痕迹,那时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从窗口看到悬铃木下站着的那个人的时候,心猛地颤抖了一下,她清楚地知道那不是疼痛的感觉,只是颤巍巍地像缝一块破布,那样千疮百孔的破损,他就站在那里,一根一根地将指尖夹着的香烟抽完,烟灰坠落,袅袅的雾气升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记忆里一直都温润儒雅的阮家明也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烟鬼。
窗户里没有灯光,也许是因为欠电费,她不停地擎着那开关按钮,一开一关,像这么多年来她放不下又提不起来的心事。后来她终于停止去按它们,她发了疯一般地在抽屉里翻寻着曾经燃剩下的一截红烛。滑亮火柴,蓝荧荧的一面,撒了一层薄薄的磷粉,呲啦一声,橙潢色的火光握在手心里,像捧着曾经的那颗血淋淋的滚烫的心。她不知为何心在颤抖,手也跟着不听使唤,终于,她将红烛点燃。而当他终于转身离开的时候,烛泪烫在了她的手腕上,迷迷糊糊中,蜡烛从手心滚落,她只记得红彤彤的光,烧地她那颗颤巍巍的心片甲不留。
他来了,他走了。亦绾只是恍惚觉得这是一场梦,她和他早已经回不了头了。他的未婚妻是s皇冠酒店董事长的掌上明珠,而她却不想再在一场没有应答的爱情面前卑微下去。她想要走出那个局,她想要重新爱上一个人,而那个人亦深深地爱着她。
晚风有点凉,亦绾将脖子上系着的那条丝巾重新系紧了,领口不冒风,她就不会觉得冷。可是那条烫伤,终究是在隐隐作痛。路过一家大药房的时候,亦绾想了想,还是走了进去。这个时候,药店里没有什么人,放在药架子上最显眼位置的依旧是“999感冒灵”和“阿莫西林胶囊”。亦绾没有找到红药水,药的品种如此之多,她去柜台问了问售货员,正在淘宝上疯狂购物的售货员似乎有些不耐烦地指了指药店西边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而当亦绾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的时候,她的整颗心忽然像被什么东西攫住了一般,她感觉到自己快透不过气来,那样多的漫天飞舞的萤火虫,他忽然侧过身子来笑着对亦绾说道,“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
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就在最后一只萤火虫被紧紧攥在手心里的时候,他吻了她,带着年少时青涩懵懂的清香味道。
而如今,当那个少年终于长成一副成熟的模样站在亦绾跟前的时候,亦绾忽然觉得有些心慌。也许是太久没有见过的缘故,阮家明过来收银台付账的时候,有些局促地向亦绾笑了笑说道,“绮珞不小心把手弄伤了,我来给她买一瓶红花药,亦……”他突然停顿了下去,到嘴边的“绾”字就那样硬生生地被吞了回去。
绮珞,呵呵,又是宋绮珞,亦绾忽然仰起头来看着他,笑着说道,“阮家明,好久不见。”那种猝然的生疏仿佛生生地将曾经两颗相爱着的心狠狠地剜了出来,血淋淋地摆在面前,却还要含笑着重新塞回各自的胸膛里。
可是,阮家明,这么多年来你还是连一个最天真幼稚的谎言也不会撒,手破了那是需要止血药,而瘀伤烫伤才会涂抹红花药,笨蛋,你连一个最简单的谎都不会撒。
亦绾没有等到阮家明说话,径直走出药店的大门。街上依旧是霓虹闪烁,灯火幢幢,她听着身后的脚步声,迟疑而坚决,这么多年来,他一成不变,可是亦绾却觉得他不像她的阮家明,那些过去了的旧时光,就算上天给她一个允诺,让时光倒流回去,她还是不会后悔曾那样不计代价地爱过那样一个连撒谎都带着三分天真的阮家明。可是那家伙总是跟不上亦绾的脚步,她终究还是弄丢了他。
阮家明似乎在心里埋藏了太多的话,这么多年来,他从来不曾向任何人倾吐过。他西装革履,轮廓依旧英俊地让人想忘记都太难。可是亦绾从来没有一刻停下过脚步想要回头看一看他,阮家明终于不顾一切地追了上来,他说,“亦绾,这么晚了,我还是开车送你回去吧。”
他的车停在了亦绾的脚边,亦绾想了想,还是坐了上去。如果他想要一个直截了当的结果的话,亦绾想,今晚她可以不那么狼狈地成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