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季言直接无视他,径自往客厅走去,他讨厌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小孩子特闹心。
“……”被吼过的傅安眨了眨眼,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好似下一秒就真的要滴出泪来。
傅恒默无奈,走过去揉了揉傅安的小脑袋,他的头发和季言一样,都是柔柔软软的,摸着很舒服很安心:“乖,小安。”
傅安,他和季言的亲生儿子,有段时间,傅恒默真的难以相信这个事实,天知道季言的体质有多特异,竟然真的怀孕还顺利产子了。
对此,傅恒默特意抽空找成教授谈了谈,可疯狂沉溺于实验的成教授,显然没心思回答这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傅恒默也不想自讨没趣,再也没上门打扰了。
他总结下来,科学家都是疯子,少打交道为好。
意外有了儿子,傅少校只好带着季言和傅安,搬到了军区大院。
现在这个年代,但凡能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政府高官,或是开国元勋的子嗣,养着的*都是一群军政界,商界,黑白两道通吃的主。N市这里还好,换作是北京军区大院出来的,市长都要点头哈腰,乖乖让路。
少校的早餐早点有专人专门送过来,季言填饱肚子之后乐得清闲,常常是大腿翘二腿的靠在沙发上浏览着最新的都市晨报,从来懒得管傅安,所以既然这个“母亲”不负责,作为父亲的傅恒默总是要费心照料着自己的儿子。
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喂奶粉,换尿布,拍奶嗝,半夜哄着孩子入睡,教他走路,说话,认字……
一个再如何糟糕的性子也会被磨平,更何况是原本就沉着冷静的傅恒默,如今他的容忍度极强,也因此很能包容嘴巴超臭,脾气暴躁,没有人情味,集万千缺点于一身的季言了。
傅安,即“福安”,季言几乎没给过这孩子什么关爱,独独在生下他之后,近乎虚脱的取了这个名字。
傅恒默觉得念得顺口,轻笑而过,算是应允了这个名字。
但往后傅安的人生还很长,傅恒默想着要是季言再这样不理不睬,不管不顾,自己该考虑找个听话一点的情人,又或是一个女人,当名义上贤惠明理,懂得分寸知进退的老婆。
至于这个交身不交心的季言……
“季言,如果我哪天死了,你会不会为我哭?”
今天一早醒来,傅恒默就有些不安,这次又要去执行危险任务,也说不明是出于什么心理,在门口的他顿住了,回头远远望着季言。
季言愣了愣,然后立马垂下头,似乎不想对他对视,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季言漂亮的眉目,他拿出红酒倒了一杯,这个年代,法国进口的红酒还比较贵,可有钱有势的傅少校买得起。
“你发什么神经?言情剧看多了?我不记得你有这方面的兴趣。”背对着傅恒默,季言随意晃了晃杯中的红色液体,眸光凝在上面,有些出了神。
而后季言转念一想,又想到了什么:“放心,祸害活千年,像你这种高级别的大军官命大得很,危险来了,多是牺牲下属的。”
傅恒默皱眉,走过来一把夺过了酒杯,一饮而尽,只一瞬,季言的眼里掠过一丝不可抑制的震惊……
傅恒默觉得奇怪,倒也没多想,淡淡道:“一大早喝什么酒,你酒量不好,酒品更是……算了,这次行动我除掉了你的名字,你就乖乖在家里看着小安。”
“……”季言难得没有开口反驳,傅恒默心情一下子愉悦许多,临走时又亲了亲自己的小情人。
有时候,季言不开口说话,倒是挺可爱。
这一去,傅恒默没想到自己会真的回不来了,而且回不来的最大原因是季言。
侦察兵和狙击手全部撤离,其他士兵和支援的警官们也护着几大军官到了安全区,一片火海之中,杂物倾塌,只剩下暂时被困住的傅恒默和季言,不过,火势之大,只能活一人。
“你疯了!”
傅恒默很生气,紧紧搂着季言,根本没想到季言会不服从命令,私自行动。
季言一把推开了傅恒默,用力之大,好像是用尽了一生的力气,他的声音也是冰冷而绝望的:“我是疯了,如果不是遇见你,我的人生也不会这样……”
被重重推开的傅恒默,倒了下去,全身突然无法动弹,四肢逐渐麻痹,傅恒默怀疑自己是被人事先下了肌肉麻痹之类的药物,再结合这么碰巧出现在这里的季言,他想到了那杯红酒,顿时恍然大悟。
“是不是……只有…只有你死了,我才能解脱啊?”
傅恒默看着季言充满恨意的眼,一瞬间,心头闷痛难当。
已经没有力气开口,傅恒默艰难的动着唇瓣,心里面很想问他一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从季言是新兵蛋蛋时,自己就格外留心照顾他,也不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后来正式确认了情人关系,季言的衣食住行自己也全权负责,像这个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若不是靠着自己,季言顶多只能在军中混吃混喝几年,然后退伍回家种田去了。
可是为了自保,为了让自己死,这个人居然头也不回的跑了……
呵,傅恒默自嘲的笑笑,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自以为是过头了。
原来这一辈子,季言从未回头看过自己一眼,直到死亡。
翌日,都市晨报上的军事新闻占了头条,黑色大字的标题格外醒目:特种部队傅恒默少校光荣殉职。
养军千日,用军一时,每一位士兵在执行任务之前,都会留下早已备好的遗书,傅恒默傅少校也不例外。
军官们查阅他的遗书内容时,一字一句写得谨慎详细,为国家为父母为并肩作战的战友都交代了许多,唯有最后一行,寥寥几言——
季言不愿当军人,不想养傅安,更不爱我,所以放他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