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必大惊小怪的,以前我还时常都在怀疑,她到底是不是个女人,现在嘛,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谢乌有的态度倒是很平淡,轻轻挪开张子虚的手,继续做着他先前正在做的事情,
“你说若她真的是个女人,为什么从来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我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荼蘼又走近了几步,却还是死死盯着角落里的人。
她盯着他,就像是猎人盯着自己的猎物,哪有猎人在活剥猎物毛皮的时候,会不去亲眼看着呢?
刀奴的反应也很是平淡,好像他只是一块石头,无关痛痒,不知冷暖。
一个人,若是从来没有任何在乎的人,甚至也不在乎自己,那于他而言,就已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事。
相反的,那几个手底下的伙计倒有些奇怪了。
就算是杀鸡,鸡还会扑腾两下翅膀,而对于一个已经无力反抗的人来说,他们做的无疑是最简单的事情。
可这两个人,平日里手脚都很是利索,怎么这点活儿做起来却这么费劲。
“一个女人若是面对这种场子还能脸不红心不跳,甚至完全没有反应,只会有两种可能。”
谢乌有说着,一把扯下了刀奴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一种是什么都不懂,一种是司空见惯了,可我猜她一定不是前一种。”
张子虚的脸色已由绯红慢慢变成苍白,他当然也知道,她是哪一种。
荼蘼却无所谓他的戏谑,眼中如一泓死水,看着刀奴时,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你们有没有见过地狱。”
这是一句疑问,可这句话从她口中说来,却平淡的像是独白。
她的声音,就像是来自地狱。
谢乌有也附和着笑了笑,“咱们这几个人,哪个不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
荼蘼凑得更近了些,蹲在角落里,细细观察着刀奴脸上表情的变化。
她冰冷得就像是一把刀,刀割肉的时候,刀是不会疼的。
他面部的肌肉已开始有些忍不住抽搐,这就足以说明,肉被刀割的时候,肉总是会疼的。
“这世上有一个地方,五步一残肢,十步一枯骨。一条胳膊,一条腿,乃至一颗脑袋,一块内脏,都是随地可抛,随处可见的东西,我还有什么没见过的?”
她轻轻伸出手,摸着刀奴的额头,汗是冷的,人是热的,蚊子痒体肤,药劲灼心肝,这就对了。
“那里的人把嘶嚎当作乐律,把残肢当作佐餐。
与蛆虫同席而卧,与鼠蚁同枕而眠。
看不见日夜的变换,看不见春秋的交替。
那就不妨数着身上鞭笞的声音,精铁混金的钢鞭,每日三十下,今日份抽的够数了,就差不多是一天过去了。
若是身边的面孔慢慢全换成了一波新的,大概就熬过了三个月。
三个月,这是大喜。
因为下一个消失的,就差不多该轮到他了。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死了,他的脸上一定是挂着笑的,因为对他们而言,死不是终结,是解脱。
他们宁可下地狱,也不想在那个地方多活一天。
如果你像我一样,在那个地方待了整整七年,你也不会再对世上任何一个人的肢体有任何兴趣。”
张子虚并不说话,他知道她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
那是世人都不敢提起的地方,他虽没去过,可他就是知道。
他从小在蛇窝里长大,死一个人对他来说,从来不比吃一顿饭罕见。
可不同的是,他们即便是相互残杀,也都会给对方一个痛快,这叫体面。
而那个地方,是活生生地吞噬掉一个人的性子,让人生不如死,却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