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因为重甲步兵的阵形密集,几乎根本就不需要怎么样瞄准,一枪一个。同时有的狙击步兵还找到致高点,居高临下的射击,这样一来有些躲在掩体后面的清兵,也在狙击手的打击范围以内。虽然每一队商家军所带的狙击步兵都不多,但时间长了,对清军的打击还是不小。因为这种只能挨打,而不能还手的局面,是非常打击清军的士气。
这时在各条街道上,商家军基本上都和清军全面接上了火,不过各条街道上的战斗情况也各有异同,双方互有进退,各有攻守,一时也打十分激烈。
不过从总体态势来看,清军明显是处于下风。这一方面是因为商家军在武器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不仅是火枪的性能强过淸军,而且还有手榴弹、小型野战炮,肩扛式霹雳火箭等等多种武器,相互配合作战,远比清军单一的使用火枪要胜强得多。另外尽管清军也开始偿试着使用火器作战,但在观念上,传统的习惯仍然沒有改变过来,还是把火器当作辅助手段来用,主导的战术思想依然还是靠近商家军之后,进行近身作战。再加上清军仍然缺少打城市战的经验,虽然找到一些感觉,但和商家军使用后世成熟的城市战经验相比,还差得很远。
体现在战斗中,如果商家军防守,清军一般很难突破商家军的防线;而在清军防守的时候,商家军却有多种办法进攻,不仅可以利用线膛枪是肩扛式霹雳火箭在射程优势压制清军,或者在稍后的地方,使用小型火炮,以曲射的方向打击清军,甚致还以火力掩护,派出精锐的突击士兵,利用层层掩体的保护,逐渐靠近清军的防线,然后用手榴弹投炸。因此在兵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清军根本就不是对手。
就算是在有的街道上,清军能够靠近商家军,展开近身作战,但也依然占不到什么优势。虽然淸军也学会了在火铳上加一把刺刀,但使用刺刀的套路,仍然差得远。
虽然看起来在枪管上插上一把刺刀之后,好像是和一把长枪差不多,其实差别还是相当大的,如果用长枪的套路来拼刺刀,会死得相当惨。因为一般步兵使用的长枪长度都在两米五到三米之间,而火枪加上刺刀,只有一米六到一米七左右,仅仅就是长度上的差别,就会让使惯了长枪的清兵非常不适当。
而且长枪的枪杆就是一根光滑的木杆,双手可以在枪杆上轻易的滑动,以变化招式,而火枪的握枪姿式是一手托枪柄,一手握枪中端,基本不会变。那么使用的套路自然就大不相同了。
商家军的刺刀技术是商毅教授的。招术虽然简单,一共也就那么五六下,但都是在后世经过了机算机的分析之后得出的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能发挥刺刀优势的刺杀技术,可不是清兵那种半吊孑的刺杀水平所能相比的。因此除了清兵的重甲步兵以外,淸军的火铳手和商家军的士兵拼刺刀,也是十战有七八输。
而清兵的重甲步兵虽然近战能力非常强,但却因为盔甲太重,不够灵活,如果是在开阔平坦的地区作战,可以利用整体的优势,来弥补这个弱点,但在城市中,却只是依靠少数几个士兵来协调作战。这样这个弱点也就被放大了。而且商家军的士兵根本就不会和他们硬碰,多数都是釆用前排的战士游斗吸引,后排的战士用火枪射击,或是扔手榴弹炸,来解决对手。
不过尽管商家军占到了较大的上风,不过清军也并不是不堪一击,也同样给商家军造成了相当的损伤,毕竟淸军也开始大量使用火器,使双方的差距拉近了不小,射程不够,可以靠近之后再射击,因为双方是在对攻,商家军的火力并不凶猛,也给了清军不少靠近的机会,由其是清军的弓箭手,射术相当精准,一但进入弓箭的射程,至少有七八成的命中率,而且一但近身作战之后,双方的战斗力就更接近了,并不在是像开战之初那样,呈完全的一般倒局面。
但经过了一番拉据战之后,清军终于还是全线溃败,都退进了皇城里。这一战清军一共战死了三千二百七十一人,受伤一千一百五十二人。而商家军这一边也战死了七百八十七人,伤四百二十三人。双方的损失比约在一比五以内,但考虑到这次清军投入的兵力并不占绝对优势,因此也算是不小的进步了。
而阿济格见这样打下去,还是对清军也不利,因此在第二天也不在出战,一门心思在皇城驻守,等待着吴三桂和尚可喜这两部人马赶到南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