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今天,常乐就带队奔袭四百公里,来到塞城北方,此地距离他的故乡卡塞尔城已很近,以至于抓到的人,无论商人还是佣兵,看起来都有几分眼熟。
不过常乐在卡塞尔城被奸商坑过,对那里的商人毫无好感,只要不是自己朋友麦尔斯及其马里奥商会,其余人的处理方式只会“从严从重”。
佣兵们起初还想抵抗,看清常乐的黑色旗帜之后就抛下了武器,明知动武必败,也就无需麻烦“怒风大人”亲自出手。
商人们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上“天堂匪团”,这匪团的做事方式众所周知,去其它地方的商队按货物价值“交税”即可,若是去塞斯涅克城的,连裤子都要被抢走。
于是一阵惊慌之后,他们开始抵赖,自称经过此地,要去南方,绝不进入塞斯涅克城。
然而看他们的方向直奔塞城而去,明显在说瞎话,并且车上货物以棉花居多,塞城正是以纺织和制衣出名。
但常乐尚未来得及开口,身边一个稚嫩的女孩声音忽然响起:
“他们在撒谎!”
常乐转脸看着身边的甜美女孩,忍不住笑了笑。
阿敏获救之后,一直郁郁寡欢,对母亲的逝去既悲伤又自责,因为五个坏人是她杀的,却连累母亲受刑而死。
小丫头骑术出奇娴熟,常乐从兽魂空间召了马匹出来,她骑上就走,这很不寻常,因为贱民根本没机会骑马,常乐队伍里近百人全是从头学习骑术,用了一个多月才完全掌握。
可常乐问她身世,她都不吭声。
宿营时她也盯着篝火沉默不语,问三句话得不到一句回答,只纠正了常乐对她年龄的误判,她说自己不是十岁,而是十三岁,只不过发育期赶上颠沛流离,所以格外瘦小。
常乐本想把她交给彩蝶去安慰和抚养,与阿虹那样的可怜姑娘做个伴就是。
没想到,抵达红山营地之后,阿敏发现这是个强盗山寨,忽然大笑三声。
真相就此大白,她根本就是在强盗山寨出生和长大,父亲就是个匪首,后来山寨被剿灭,父亲也战死,她才与母亲四处流浪。
之前阿敏不肯多说话,是担心常乐知道了会对她不利。
既然常乐既是她救命恩人,又是个土匪头子,那还能有什么隔阂?阿敏顿时将他当了亲人,也表现出对强盗生活的高度适应,以及丰富经验。
阿敏那双漂亮大眼睛充满魔力,除了能用目光控制物体,用目光杀人,还能一眼看透别人说话是否真心,识别谎言能力超强。
结果,本该交给别人抚养的小丫头,成了常乐一直带在身边的好助手。
常乐对阿敏赞赏地微笑点头之后,俯视着坡下车队,对身边人说道:
“这商人十几车棉花,明显是要运去塞斯涅克,你下去处理,咱们冬天不愁没棉被了!”
手下人领命而去,举刀恐吓,很快就迫使商人说了实话,结果当然早已注定,交出随身一切财物,车马全部拉走,只留一辆马车供他们坐着回家。
“老大!车上有个女人,穿得很漂亮,长得也漂亮,像贵族!”一名手下人喊了起来。
“我不是贵族!”
一个少女尖叫着被人拽下来,还在不断抗议:
“我家里没钱!我是去塞斯涅克学裁缝的,我家要是有钱,我也不用当裁缝!”
“表小姐……”常乐惊讶地轻呼一声。
“表小姐”莉莉丝!
一年多以前那幕场景顿时浮现在眼前。
当初若非莉莉丝那强行一吻,害得他被少爷下令鞭笞一百,或许就不会与雪萤熟识和相爱,雪萤说不定就不会死,他常乐也恐怕至今还是规规矩矩小奴仆,绝不会一身戎装,立马高坡!
莉莉丝总去巴克男爵城堡找姨妈和表哥,但自身出于破落贵族,家里没什么钱,所以不会有专门的车队和护卫,而是交了些路费,跟着商队一起走,自然而然地,也就落在常乐手中。
莉莉丝的目光向高坡上看来,这是因为常乐立在高处,被手下环绕簇拥,明显是个首领。
但表小姐根本没认出他,并无见到熟人的神色,只盯着常乐喊:
“你就是传说中的怒风吗?”
看来,莉莉丝强吻常乐根本就是胡闹,为了让表哥吃醋而已,至于常乐长什么模样,她当时虽然好像夸了一句,却根本没记住。
后来常乐被判五十鞭笞,又追加到一百,她只是嘻嘻哈哈跟表哥嬉闹,别说帮常乐求情,连一点点不忍心的神情都没有。
就算她对常乐的相貌还有少许印象,那个挨打的小奴仆,与眼前威名赫赫的匪首,只隔一年,实在无法联系到一起。
“我是怒风,请小姐跟我回山寨,写一封信,让你家里筹钱赎人。”
“我家没钱!”
“没钱,就陪我睡觉抵账!”
此话一出,不但莉莉丝愣住,连常乐的手下也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常乐对女人一向规矩得很,也严禁手下人侵犯女性肉票。
今天他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莉莉丝愣了几秒,猛然两脚乱跺,尖声大喊:
“你是假的!你不是怒风!他们说怒风对女人很规矩!”
“人是会变的!”
常乐拨马转身,又向部属下令:
“把她带上,今晚八号地点宿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