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张仲军也想到,不就是抱强者的大腿了而已嘛,大把的人如此做,只是见风使舵的动物却少见而已。而只要比自己强的人不来抢这匹马,那么这匹贱马就是忠心耿耿的存在,而凭借自己现在的实力,比自己强的根本不可能计较一匹坐骑的,所以这匹贱马应该能够忠心耿耿的一直到永远吧?
怀着这样的念头,张仲军自然就把这匹贱马当做自己的坐骑了。
看到那贱马那谄媚样,张仲军扬扬眉头,轻轻一跃,直接从城墙上跃了出去,轻轻而又准确的降落在这匹贱马的背上,都不需要拉扯缰绳,这贱马就欢呼的嘶鸣一声,迈着轻快平稳而又快速的马步,飞速的冲向了战场。
至于鸟人,它就跟影子一样的时刻跟在张仲军身边,只是外人看不到它的存在而已。
这匹贱马驮着张仲军,撒欢一样的冲向战场,不知道它是仗着自己牛逼还是自己背上的主人牛逼,一路上经过那些战马时都是趾高气昂的,高高抬头,胸口也挺得高高,尾巴一甩一甩的。还别说,单单从外表来看,这真是一匹非常无可挑剔的骏马。
张仲军的五百骑士早就带着一千侍从自动分工合作,驱赶俘虏的驱赶俘虏,收缴战利品的收缴战利品,掩埋尸体的掩埋尸体。
因为人多,而且一个个都是实力强悍之人,所以这些工作都做得非常顺畅,等张仲军来到俘虏群前的时候,战场都已经打扫得七七八八了。
怂着头的钢熊开始始终打量着战场的情况,见到自己这些人投降后,黑鹰领的人也就收起兵器,并且没有多少恶言恶语的样子,也忍不住松口气。
虽说不杀俘虏是这个世界公认的法则,但也有一票领主嗜杀俘虏,甚至专门杀俘虏的,当然,这些领主杀的都是下面的小兵,骑士和贵族是绝对不会去杀的,甚至虐待都不可能。
钢熊松口气是为了这些黑鹰领的人没有杀自己的部下,他没有为自己的安全担忧,毕竟自己怎么都是一名黑铁骑士,但他担忧自己的部下被杀,或者被贩卖为奴。
自己上头有靠山,但更多的是依靠下面的人顶着啊!没有部下,成了一个光杆黑铁骑士又如何?还不就跟之前那十几个黑铁骑士那样,时不时被组织调派到某些地方去巡视?说是修养,其实就是当打手,哪儿有事去哪儿,哪儿能够和自己这样的地头蛇相比。
而想要做地头蛇,那么自然就不能少了人数众多的部下支持!
现在看来,黑鹰领是没有杀人的准备,至于贩卖,只要自己出钱把这些手下买回来,那么这些手下对自己肯定是更加的忠诚,这样就算被上头处罚陷入低谷,有他们支持,也能很快崛起的。
想着这些美事的钢熊,突然听到一阵的欢呼声:“万胜!万胜!”不由得抬头张望,自然立刻看到围着自己的黑鹰领骑士,直接裂开一条通道,然后所有黑鹰领的人对着一名孤骑而来的骑士欢呼起来。
“这就是黑鹰领主?真的好年轻啊!”钢熊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和这位年轻的黑鹰领主一比,自己这些年好像活到狗身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