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 Bar,林烨。”方水笙也干脆。
电话那头的丁陌沉默片刻,然后说道:“好。”
对于方水笙的到来,林烨似乎并不意外。
他的目光落在压着那几张红色钞票的葱白手指上,然后缓缓抬眼,看向方水笙,嘴角噙着漫不经心的笑。
方水笙迎着他的视线,平静地说道:“这是晚餐时你付的钱。”说着,手往前几公分,将钞票推往了林烨的跟前。
“水笙,你跟我,不需要这么生分。”
“无亲无故,怎么能无缘无故花你的钱。”
“就当是我祝阿姨新婚快乐,不可以吗?”
“不可以。”
林烨望着方水笙坚决的脸色,眉头微蹙,有些不悦地问道:“方水笙,你一定要这么固执吗?”
方水笙也皱着眉头,“固执的不是我,林烨。我妈妈与你素不相识,我跟你就算是以前曾经有些交情,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淡忘了。我们现在有各自的生活圈子,相安无事,这样不好吗?”
林烨眼睛眯了起来。
方水笙忍不住叹息,放软了声音,“林烨,别浪费时间了,我们不可能的。”
“如果今天为你们结账的是你的老师,你就会接受?”林烨问。
“他是我男朋友,跟你不一样。”方水笙说。
在这种时候,多给一份希望,都是不应该。
林烨盯着方水笙半晌,忽然笑了起来,“好吧,既然你坚持,那就这样吧。”语毕,他将那几章钞票拿了起来,还数了数,笑着说道:“不多不少刚刚好,看来你是铁了心。”
“不是铁了心,而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想让你有任何错觉。”
林烨脸色一冷,语气也变得冷起来,“好了,既然你已经做完你想做的事情,那就走吧。”
方水笙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回头,见林烨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指间的那根香烟燃着,烟雾缭绕中,他望着空中的某一点出神。方水笙心里酸酸涩涩的,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感觉。
才出了Crazy Bar,就接到了丁陌的电话。
“见完朋友了?”丁陌的声音传来。
方水笙点头,“嗯。”停了停,她又说,“其实那个朋友,你见过他的。”
“嗯?”
方水笙笑起来,“我跟他见面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根烟正想抽,但是被你抓包了。”
“……你身边的人似乎都有些奇怪。”丁陌忍住叹息,委婉说道。
方水笙的凤眸完成一条桥,“他们是有些奇怪,但是我会解释给你听的。丁陌,饿了吗?”
“饿了,怎么?让我到你家,你亲自给我做宵夜?”
“不,我妈妈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单身女性最好不要轻易让男朋友到自己的地方。”
“然后?”
“然后……嗯,我到你家去。”方水笙笑道。
“不怕送羊入虎口?”丁陌的声音难得带了几分开玩笑的意味。
方水笙走到停车的地方,开了车门,上车,“不怕。”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丁陌。”
因为你是丁陌,所以我无条件信任。
那是方水笙第一次到丁陌的住处,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书房一个卧室,装潢以白色调为主,简洁大方。
方水笙看到穿着一身白色休闲居家服的丁陌,愣了一下。
丁陌就站在那儿,一头黑发还带着湿气,刘海随性散落在额前,穿着休闲长裤,而且他没带眼镜,这让他少了几分儒雅的斯文气息,但五官看着却更加帅气。
“刚洗完澡不久。”丁陌开了门,十分自然地牵她的手,将她拉了进屋。
方水笙眨了眨眼,说:“我第一次见你没带眼睛的模样。”
丁陌笑着说:“我近视不算很深,只是三百多度,但不戴眼镜容易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觉得不礼貌,所以平常都尽量带眼镜。”
方水笙点头,“原来是这样。”说着,她又侧头看向丁陌,她发现不戴眼镜的丁陌看着更好看些,少了几分儒雅斯文的气息,连带着身上的那种冷清气质都弱了几分,但……也更容易勾人。
丁陌迎着她的视线,有些莞尔,“你这么瞅着我,可有瞅出些什么了?”
方水笙说:“有。”
“嗯?”
“我觉得你应该换上一副黑框眼镜。”方水笙一边说一边想象着丁陌带着黑框眼镜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问:“那样会不会很像书呆子?”
言语间,丁陌已经将她拉到沙发上坐下,然后将一杯红茶地给她。
方水笙偏爱红茶,在她来之前,丁陌已经帮她泡好了,现在温度刚刚好。
方水笙接过丁陌的红茶,不等他回答,又笑着说:“不过就算你是书呆子,也是个帅气的书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