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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专业靠碰瓷为生的母女,就这样产生了……
搬进新家的第一天晚上,天空就下起了大雨,到后半夜的时候,电闪雷鸣的十分可怕,安然被雷电惊醒睡不着觉,拿出手机听歌,将声音放到最大,又戴起耳塞,完全的隔绝了外面的世界,直到手机没电,打雷结束,这才迷糊的睡了过去。
老实说安然其实挺喜欢雨声的,在细淋淋的雨声中睡觉,散步在她看来都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情,可要是配上雷电,那就从意境中变成可怕了。
因着半夜醒来近两个小时没有睡着,早上的时候安然便晚起了,等她醒来后才发现,昨天晚上的雷电,竟然将老房子弄垮了好几处,而其中一处就是她之前睡的房间。
若不是搬到了新家,昨天晚上她可能就被砸死了。
“我的妈啊,这还真是福大命大啊。”围着老房子转了一圈,安然心有余迹的拍拍自己的胸口,竟然有这么巧的事儿,前脚搬走后脚就垮了,难道她这是有主角效应,连老天都帮着自己?
不仅仅是安然,易唯安母子亦是一阵后怕,易唯安娘亲之前一直说就算新房建好了她也要住在老房子,而新房建好,安然搬离,易唯安娘亲是打算回到自己房间也就是之前给安然睡的房间的,幸好她打算在新房住几天沾一下喜气,要是昨天晚上她就回自己之前住的房间,现在被砸死的人,就是她了。
“伯母,看样子是连老天都要让你住新房子了啊。”毕竟没有出事,安然很快的就缓了过来,看着早就起来但明显没有从旧房子垮了的打击中回神的易唯安娘亲打趣。
“幸好昨晚住了新房,不然这后果真的是不堪想象啊。”易唯安娘亲一阵后怕,看着安然又道,“安然,你也是有福气的孩子啊,幸好你也搬过来了,不然,你若是出了什么事儿,我就是把这条命赔给你,也赔不起啊。”
“伯母别这么说。”安然摇摇头,“最重要的是现在人没有事儿,这就好了。”
“本来我还打算过几天就回老房子住的,现在看来这老房子是住不得了,可惜这老房子是我住了几十年的,就这样废了还真的有些舍不得呢。”易唯安娘亲红着眼眶说着。
“娘,你不是想要养小鸡小鸭吗?既然这房子都倒了,不如就直接把他推了,然后利用老房子的地基建个鸡舍,鸭舍,既离咱们的新家不远,喂养方便,也不会因为特殊的味道而臭着安然。”易唯安看着娘亲的神色,出了个主意。
“这,这主意倒是极好……”易唯安娘亲想了一下,点头赞同儿子的话,当然她没有忘了安然的意见,“安然,你觉得这样行吗?”
“其实不管是养鸡还是养鸭,只要注意一下卫生,就不会有太大的味道,另外我个人推荐养鸭子。”安然笑着回应。
“为什么只推荐养鸭呢?”易唯安娘亲好奇的看着安然,重活儿她做不了,趁着身体好,她想要做点儿轻松的活计,也帮儿子减减压。
以前是没有本钱,想要养鸡鸭也没什么钱买,加上她随时都要吃药,身体不是那么好,可是现在不一样,有安然在,本钱不是事儿,而最近她的身体一直很好,她觉得这时机到了。
只是让易唯安娘亲比较好奇的是安然推荐自己只养鸭的理由。
要让安然说理由,那就是她在现代经常听着哪里哪里又出现禽流感,或者说又出现鸡瘟,鸡肉不能吃之类的。
在现代医术那么好的时代,出现了鸡瘟都没有什么办法,这要是在古代出现个鸡瘟,等大夫发现的时候,恐怕大家都感染着等死了。
而相反的,倒没有听说过鸭子出现什么瘟疫,因此,她觉得养鸭子比较安全一些。
当然这种理由跟易唯安的娘亲是说不通的,安然想了想,只好利用易家对自己的在乎程度,说了一个有些搞笑的理由,
“我不喜欢看着鸡在我面前逛来逛去的,相比之下鸭子要可爱一些,而且我知道一种鸭肉的做法,简直是人间美味,等你养了鸭子,到时候我们可以开一个烤鸭店,就直接卖烤鸭,也能赚很多钱。”
出于对安然的信任,易唯安娘亲轻易的就接受了她的意见,“那好啊,我们就养鸭子。”
“那娘,等下个赶集天,我去买些鸭子回来。”易唯安马上就对娘亲说着。
“你这鸭舍还没建起来呢。”易唯安娘亲提醒儿子,“得把鸭舍建起来才能买鸭子回来,既然决定养鸭子,咱们就不要再想着别的,老地基就直接建成个鸭舍,以后就专门养鸭子了。”
不得不说易唯安娘亲其实还是一个挺果断的人的,决定了要养什么,马上就打算做出点儿成绩来给大家看看了。
昨天晚上才下了雨,虽然一早已经停了,但显然现在也不适合马上动工。
如今虽然有了新房,可老房子的地基还是属于原来的人,因此易唯安母子才会如此的打自己老房子的主意,反正老房子也坏了彻底的不能住了,不如变成他们创业的资本好了。
当着安然的面,易唯安再一次的展现了自己的大力,虽然现在不适合马上动工,但他可以先把墙给推倒,这些墙本来就不稳,止不定哪天就倒了,与其到时候让它倒了砸到不该砸的,不如现在推了,鸭舍也可以完全的建新的啊,那个可比建新房要容易的多了。
在易唯安的大力作用下,没几下易家的老房子就成了一片废墟,安庆家的老房子虽然也是破破烂烂的,但并没有倒,不过听知道易唯安母子打算建鸭舍,他便将自己老房子交给易唯安来处理,
“你看看要不要一起推了建个大一点儿的鸭舍,反正那老房子放那里也是没有用的。”
易唯安跟娘亲商量一下后决定暂时不推安庆家的老房子,毕竟他家老房子还算是健在,耸立个几年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到时候建鸭舍,到时候可以利用一下安庆的老房子,平常的时候让那些鸭子在院子里活动,等到了晚上,便可以将他们赶进安庆老房子里睡觉,有个遮风拦雨的地方,总是好的嘛。
如今安庆跟易唯安两家合一家,这土地鱼塘什么的,虽然在各自的名下,但他们已经决定合并在一起过日子了。
余四妹和余朵两姑侄已经学会了认字,可以独立的看书,两姐妹从安然这里借书回家里看,不再需要安庆陪读。
一大早的起来运动过后,等易唯安推倒了墙,安庆先跟着易唯安下地把活儿该干的干完了,然后回来又跟着易唯安一起将推倒的墙给移开,为建鸭舍作准备。
这一次建鸭舍,易唯安不打算再找人来帮忙的,可干完农活儿后,王家两个男人和余家几个男人,都自发的跑过来帮忙,知道易唯安打算建鸭舍,大家便开始出谋划策,搬墙的搬墙,找材料的找材料。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三天才过,易家的鸭舍已经建造完毕,这还是在大家每天干完必需的农活儿之后完成的。
要不就说越是落后的地方人情味越重呢,这一次大家可都是自愿来帮忙,死活不愿意收一分钱,不得不说看到大家这么无私的一面,安然这个在城市里生活习惯了冰冷的女人,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鸭舍既然建成,那么接下来就是买鸭子了,易唯安娘亲跟安然商量,这第一批鸭子就买一百只小鸭子回来试养,毕竟她以前也没有什么养鸭子的经验,这一次就当是试验,等有了经验后,再买多一些回来继续养着。
鸭舍建好的第二天,便是赶集的日子,可这也是宋家跟大家约好帮忙上她家修房子的日子。
之前老房子没有倒的时候,易唯安娘亲并没有打算这么快的就养鸭子了,所以原也打算不去赶集,后来房子倒了,在大家的帮忙下,鸭舍极快的完成,现在要买小鸭子,便得去赶集了。
自上次跟风倾月一起吃过一顿饭后,安然已经很久没有进城了,趁着易家要进城去买鸭子,她也想进城转转的。
可是宋家两个女人已经说好了请大家到她家帮忙修房子的,上次自己家建房她们都来帮忙了,现在人家需要帮忙若是不去就显得非常的不好。
易唯安娘亲跟安然商量好后,决定自己跟易唯安去宋家帮忙,然后让安庆带她进城,顺便买一百只小鸭子回来。
一碰上赶集,总会遇到很多平常没有卖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于安然的吸引力还是非常大的,带上自己的钱包,进入自由城后,安然就毫不客气的进行大采购。
已经见识过她采购能力的安庆在她的刺激下已经能坦然的面对,只要当好自己搬运工的角色的就好。
许久未进城,也许久未见到风倾月了,虽然知道今天是赶集他应该在城中城忙,但安然还是特意的让安庆去了一趟西区书店,想着或者他会在那里,然后很巧的碰上。
事实证明有的时候她的感觉也是不准的,风倾月她没有碰到,倒是在西区书院外面碰到了做生意的沈玉。
想来上次安然出一百由找人念一本书,然后过目不忘的本领让沈玉印象十分的深刻,安然一出现在书店外面,他就认出了她,立刻高声的喊着,
“安姑娘……”
“沈玉?”安然来这里后知道名字的人并不多,在书店门外有交集的人一个是万师傅一个是沈玉,因此在沈玉喊自己的时候,虽然他现在看起来跟上次相差甚大,但安然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
“是我。”听着安然准确的喊出自己的名字,沈玉露出一个笑容。
“这一个月不到,你怎么瘦得跟竹杆似的?”安然走过去,相当惊讶的看着沈玉,上次看到他还是风度翩翩的一个男人,虽然外表落魄了些,但眼里却是相当有神的,这一次看到,原本就瘦弱的身体越加的瘦弱,简直就是皮包骨头了,而且还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一种落魄的感觉。
“让姑娘见笑了……”见安然直接指出自己的区别,沈玉也不生气,因为他没有从安然的眼里感觉到恶意,
“安姑娘,今日可要代读书?”
“喔,不,我今日是来找人的。”
“那姑娘找到了吗?”
“没有,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儿了啊?”安然摇摇头,难是沈玉会主动的招揽生意,大约是见自己上次大手笔,这次也想再做一次自己的生意吧,可惜她现在能自己看书,不想让人帮自己读书。
当然,如果沈玉遇到什么事儿了,能帮上忙的话,或许她是愿意帮一帮的,毕竟她对这个沈玉还是挺有好感的。
听着安然第二次问自己的情况,沈玉笑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家里出了点儿状况。”
“是什么状况?”安然没有问沈玉是怎么回事,而是先问他发生了什么,毕竟在帮别人之前她得先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啊。
“我娘……生了很严重的病。”也许是自己一个人的压力太大了,现在有个人来关心自己,沈玉突然很想要找人倾诉一下。
其实沈玉跟安然真的谈不上熟,但人与人之间有的时候就是那么奇怪,从来不跟别人主动的说自己家庭状况的沈玉,今天突然就有了想要倾诉的愿望。
连生意也不做了,沈玉带着安然到一处略微安静的地方,向她诉说自己的困境。
首先,故事从一个狗血的剧情开头……
沈玉的母亲来自贫寒之家,为了生儿子养老,沈玉的外公外婆连着生了九个女儿,因为家里太穷养不起,沈玉的外公外婆便将家里的女儿或送人或卖掉,而沈玉的母亲在家中排行第三。
因为沈玉的母亲从小就长得比较可爱,所以她的父母一直把她养到了十岁,不像其它姐妹那样最多两岁就给送走了。
在沈玉母亲十岁的时候,沈玉的外婆终于如愿生了一个儿子,家里多了一口人吃饭,他们养不起沈玉的母亲了,便将沈玉的母亲卖给了一个大户人家。
因为长相可爱又聪明伶俐,沈玉的母亲进入大户人家不久就被那家的小少爷了给挑中当玩伴,两个小家伙年龄差不多,天天相处着,日久生情是自然的,何况沈玉的母亲随着年龄一天天长大,出落的越发的水灵漂亮,那家的小少爷身边一直跟着个漂亮小丫头,朦胧的心怎么能不异动呢?
后面的事情不用沈玉说安然都能猜到了,小丫头跟小少爷看上眼了,可是小丫头身份配不上少爷,两人偷腥之后被家主发现,以品德不端赶出府去,然后迅速的给小少爷定了一门亲事。
小丫头被赶出府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想找小少爷讨个说法,谁料前一秒还山盟海誓的男人后一秒有了新欢就直接把她抛到脑后了,心有不甘的小丫头回到娘家,却被赶了出来,未婚先育,他们丢不起这人。
走投无路的小丫头想过死,想过打胎,可最终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为了掩饰自己未婚先育的尴尬,小丫头随便的找个老实人把自己嫁了。
原以为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值得依靠,谁知道人面兽心,生下孩子后男人的真面目慢慢的露了出来,小丫头为了护着儿子,忍受着丈夫的污辱,一天天过着屈辱而煎熬的日子。
直到那个男人喝醉酒失足掉进湖里意外的死去,小丫头跟自己的孩子勉强的过上了安稳的日子,虽然穷,但小丫头发誓要靠自己的努力把孩子养大,再也不想着靠别的男人了。
在小丫头的努力下,她的孩子终于一天天的长大,可是小丫头却一天天的老去,因为过度劳累,身体亦是极为虚弱,比起同龄人来看着起码要老了十岁。
眼看着娘亲身体虚弱,当儿子的决心抗起一个家的重担,可惜从小被送进学堂的他除了认几个字,什么都不会,着实有体验了一把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话。
且不说沈玉是经过怎么样的一番心理活动才让自己放弃多年因读书培养的清高和自尊而面无表情的坐在书院外面做生意,他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瘦得皮包骨头,是因为这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沈玉的娘亲已经出现了三次病危。
一边要照顾娘亲的身体,一边要想办法赚钱,各种压力聚在一块,沈玉脸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可内心的煎熬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身体也在大家肉眼可见的速度中瘦了下去。
“你娘现在在哪里?”
沈玉没有告诉安然自己亲生父亲更多的消息,没有说当年他母亲是进入哪家大户人家工作,安然也没有多问,只是等他说完自己的故事后,便问他母亲的现况。
“你,不低看我一等吗?”沈玉有些迟疑的看着安然,其实开口之后他就后悔了,他只想要找个人倾诉一下,却忘了自己的身份是低人一等见不得光的,还有自己母亲的事在别人的眼里也是见不得光的,他就这样跟一个见了几面的人倾诉,这不是明摆着找污辱么?
既然已经开了口,那就直接说完好了,至于接下来的污辱,那就再另外承担吧。
带着自暴自弃的念头,沈玉说完了自己的故事便等着安然的耻笑,没想到等了半天,没等到安然的耻笑,反倒等来了安然关心的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