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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果断下定决心要进城了。
维卡果然没有回来。我想也是,像维卡这样的家伙,看见了城市里的繁华光景,当了他最想当的英雄,怎么可能还会再回来莱鲁卡村这样的小地方呢。
既然如此,那我就要去找他!即使万能的妈妈说,那种薄情的男人要了也没用,我追上去只会让他觉得我廉价便宜,而且甩起来很容易。
可是我还是要去!就这样放弃显然不是我的风格,更何况,维卡是我们村里最好看的男孩,没有之一。
我将我的决定告诉了我的妈妈。妈妈叹了口气,念了句“女儿长大了果然还是留不住”什么的,就给我缝起背包来了。
我就说我的妈妈是最万能的,不到一个晚上的时间,妈妈就帮我把背包缝出来了,比我的体积还宽两倍。妈妈知道我的秘密,所以就没在背包里给我装鞋子了,她把我的衣服裤子全部都塞了进去,再塞了点生活必需品。
也许是因为我那天赋的能力的关系,今年的我刚过十六岁的生日,可是看上去和当年十二岁的模样差不太多,身高和胸/部都没怎么长大过,这样也好,维卡看见我就不会认不出来了。不过,妈妈和我科普过女孩子都会有的下/身流血也没有来。妈妈说她很担心我如果在外边来了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处理。
妈妈自然小看我了!我当然知道怎么处理,只要堵住流血的地方让它不流血就行了嘛,塞块布什么的堵住源头应该就可以了吧。
临走前,妈妈还和我说如果我想的话,包里装多少东西我都能背起来,只要我把用在脚上的那个触角力量用在背东西上。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用,不过以后一定会学会的,因为我是无所不能的女人的女儿嘛——妈妈是这么说的。
于是,整理好行装的我一切就绪后,走出了村口。村子里的人都来村口送我了,村长还流着眼泪说女孩子应该被养在闺阁里被娶的,真是可怜我了。我当然不可怜,我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感情!我从小时候就只喜欢维卡,要我嫁给别人,我死都不愿意。
况且,村子里除了维卡以外的男孩子都长得很难看,只有我的维卡最好看了。
我自然是光脚走的,我从小就不喜欢穿鞋,现在也觉得鞋子很碍事。而且……脚丫子和草地接触的感觉痒痒的,软软的,还挺舒服的。
直到走出村子好长一段距离,长到我回头都压根看不见村子的样子了,我一蹦三尺高:“耶!我也要进城啦!!”
虽然说我没有维卡那种想当英雄的壮志,但是能够出去看看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谁也不想被永远关在那种小村子里,一辈子就只能通过跳山谷来飞呀——虽然我确实还没有飞起来。但是这么个大千世界,我总会学到怎么飞的!我一定要去到更远的地方,实现我想飞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