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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才子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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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笑置之。

很多道理不讲,不是马苦玄做得对。很多夸奖不说,也不是马苦玄做的不够好。

护道人,只需要保证自己护送之人的脚下大道,走得更高更远,绝对不可中途夭折。

而马苦玄,注定会走得很高很远。

至于到底能走到哪一步,能跟历史上的哪个人并肩而立,如今宝瓶洲许多幕后大人物,其实都在拭目以待。

走着走着,黑衣少年伸手一手捂住腹部,一手扶住脸颊,骂骂咧咧道:“他娘的真疼!”

————

陈平安强提一口气,不让自己的精神气松垮下去,然后在四处寻找那个所谓的刺客,街道上并无那具尸体的踪迹,只得掠上墙头,弓腰而奔,蓦然停下脚步,往下飘落而去,就在他和马苦玄对峙的墙头下方,有一摊灰烬,里头安安静静搁着一只小白碗,和一小截焦炭似的乌木,陈平安没有靠近,站在原地定睛望去,小巧白碗外边绘有五岳真形图,乌木这瞧不出端倪。

这名刺客应该是被那位兵家修士瞬间斩杀,然后被真武山秘法烧成了灰烬,只是那个男人故意留下了刺客随身珍藏的两件宝贝,没有一并销毁,难不成这就是他表达歉意的方式?陈平安犹豫片刻,还是过去蹲下,拿起那截不过尺余长的乌木,极有分量,竟有八九斤重,再拿起小白碗,手指拧转小碗,仔细凝视,白碗所绘五座山岳,看名字,如果陈平安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古榆国的五岳图。

刺客的身份,陈平安其实不难猜测,多半是古宅楚氏书生的手下,那人言语之中,便是古榆国皇帝都要与他平起平坐,死前身躯又化作朽木,分明是用了替死之法,更撂下狠话,要找他陈平安的麻烦,后来伥鬼杨晃聊起了妻子的雌榆木芯一事,这就很简单明了,楚氏书生的大道根本,一是一截古榆所化身躯,二是古宅女鬼的雌榆木芯,故而那个树妖精魅用了“接连”二字。

既然是仇家死敌的遗物,陈平安拿得心安理得,不但如此,还有些埋怨这名刺客的家底,也太薄了些,怎么连几十颗雪花钱都不带在身上?

陈平安将轻巧小碗和沉重乌木一并收入方寸物中,实在是走不动路了,蹒跚着走出十数步,来到一棵墙边的粗壮杏树下,背靠墙壁,缓缓坐下,从飞剑十五当中取出一件洁净衣衫,仔细擦拭血迹。

总不能跟人说去了趟茅厕,然后跑回去的时候浑身是血,不说大髯汉子和年轻道士会起疑心,恐怕整条游廊都要起哄,今天这么个热闹日子,陈平安不希望自己成为焦点,更不愿意因此给刘高华惹麻烦。

陈平安能吃苦扛痛,可不意味着这份滋味好受,与马苦玄在圆圈里拼死一战,陈平安内脏受伤不轻,现在就只想这么坐着,什么都不用多想,湖心高台那边,还没有落下帷幕,喝彩声不断,视野被一条游廊和拥挤看客遮挡,陈平安在这边看不到什么,便只好抬头望了眼。

他身旁这棵老杏树,冠大枝茂,杏花盛放,占尽春风。

人和人,太不一样了。

同样是小镇出身,马苦玄不在乎的事情,会格外不在乎,比如别人骂他是傻子,踩脏他的鞋子,但是在他在乎的事情上,马苦玄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半点。

刘羡阳会在陈平安做得比他好的事情上,直接选择放弃,比如做竹弓、下套子等等。

泥瓶巷的鼻涕虫顾粲,则巴不得陈平安做得更好,那么他顾粲就只需要跟在屁股后头沾光了。

当然,这些除了天生性情之外,也跟远近亲疏有关系。

陈平安摘下养剑葫芦,灌了口烈酒,这让体内气府的灼烧之感,愈发雪上加霜,但是世事就是如此奇怪,明明疼得不行,龇牙咧嘴的陈平安,反而越想喝酒,不再大口喝酒,就小口小口喝着,囊中羞涩的酒鬼,酒糟都是人间美食,更何况陈平安酒葫芦里的烧酒,味道本来就很好。

今天小街一战,憋屈有不少,痛快更多。

虽然马苦玄此次还是托大,两人才勉强打了个平手,但是陈平安对于胜负,一向看的不重,就像阿良说的,千万别死,要先活着,才能好好活着。陈平安觉得阿良这句话,真是话糙理不糙。

于是陈平安提起酒葫芦,高高举起,高过头顶, 晃了晃,然后愣了一下,哭丧着脸,悻悻然收回酒壶,以至于一些个即将脱口而出的豪言壮语,都给咽回肚子。

原来是酒没了。

陈平安低头在腰间别好酒葫芦,突然记起一事,与飞剑十五心意相通,很快手中就多出一只绣花袋子,打开后,里头有三块桃花糕,陈平安低头嗅了嗅,半点没坏,方寸物真是神奇,过了这么久,糕点还是跟落魄山接手时差不多新鲜。

陈平安一手托住袋子,一手捻起一块糕点,放入嘴中,细细咀嚼,脑袋靠着墙壁,仰头望向满树杏花。

吃过了一整块糕点,就舍不得再吃,小心包好绣袋。

陈平安满脸笑意,心想自家铺子的桃花糕,就是好吃!

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要让宁姑娘尝尝看,想象着下次见面的场景,陈平安自顾自傻乐呵了一会儿,突然给了自己一耳光,“你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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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魏檗精心搭配的药桶可以浸泡,当下陈平安身体的痊愈速度,简直就是御剑和步行的差距,不过休息片刻后,正常行走没有任何障碍,就在陈平安准备起身返回游廊座位的时候,远处一阵稀稀疏疏的脚步声响起,一深一浅,多半是男女。

陈平安想了想,便选择继续坐在墙脚根,有杏树遮掩,只需等到他们离开之后再动身不迟。

但是让陈平安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男女二人,似乎男子不是彩衣国人氏,双方便以宝瓶洲雅言对话,到了光线昏暗的杏树附近,便开始搂抱在一起,男女踹着粗气,女子娇柔婉拒,欲拒却还迎,男子倒是个脸皮厚的,对着女子的脸庞一顿狂啃,估计两只手也没安分守己。

陈平安有些坐立不安,这咋办?出声提醒一下那对野鸳鸯?还是盼着他们见好就收,差不多就离开此地?

这种热闹还是别凑了,万一被人察觉,就真是裤裆里掉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

陈平安稍作犹豫,还是决定起身,咳嗽一声。

杏树那一边的年轻女子尖叫一声,然后躲在了男子身后。

男人大踏步绕过杏树,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面容模糊的陈平安,一看是个儿子不高、清清瘦瘦的少年郎,立即胆气十足,“别怕啊,这等觊觎你美色的采花贼,便是他打死我,我也不会舍你远去,总之他想要占你的便宜,就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女子泫然欲泣,不知是害怕,还是感动,肩头依偎在男子宽阔温暖的后背上,痴情呢喃道:“柳郎,你真好。”

陈平安愣在当场,谈不上生气,只是觉得哭笑不得,心想你们两个小时候也被牛尾巴砸过吧?

就这么僵持不下也不是个事儿,陈平安便找了个借口,故作羞赧道:“公子,小姐,你们可能误会了,我比你们先到此地,因为第一次进入宅子,不知道茅厕在哪里,只好……”

不曾想那个男子一声暴喝,“登徒子,采花贼,还不把裤腰带系上,你这是要做什么,恶心不恶心,世间竟有你这等色迷心窍之辈!”

与此同时,他还不忘安慰身后花容失色的女子,“刘姑娘,躲在我身后便是,别被这种家伙脏了眼睛。”

最后男人偷偷朝陈平安挤眉弄眼,充满了得意神色,一脸欠揍表情,好像写满了“老子今天就要来一回英雄救美,刚好趁热打铁,拿下这个小娘们,有种你小子来打我啊!”

陈平安看着他。

挺英俊一年轻男人,身材修长,面如冠玉,典型的文弱书生。难怪大髯汉子经常念叨,读书人没几个好东西,天底下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也没几个是不眼瞎的,竟然瞧不上他徐某人,反而个个喜欢那些病秧子似的书生。

然后陈平安就一步跨出,瞬间走到那书生面前,一巴掌扇过去,打得横着倒地,直挺挺昏死过去。

年轻女子站在原地,张大嘴巴,眼神呆滞,想要尖叫,又不敢,苦苦压抑,唯恐这个出手行凶的歹人,连自己一并打杀了,到时候自己与刚刚认识没多久的心爱柳郎,岂不是真成了一对亡命鸳鸯?可是才子佳人的书上,不都是应该父母反对,种种坎坷,跌宕起伏,但最终必然是苦尽甘来,良人美眷吗?没有哪本书上写着书生佳人会给匪人活活打死啊。

陈平安大踏步离开,颠了颠背后剑匣,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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